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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勇学长之“永平法硕法条四步记忆法”


 
【修订:2014年5月/2010年4月/2009年3月/2008年7月

永平法硕录音:http://www.ypjm.net/ns.asp?nowmenuid=501203

    每次接受咨询的时候,我经常都会反问考生一句:看法条了吗?法条买了吗?法条怎么看的?而且在每个月的《笔记》“补充单”中,我也会督促大家看法条!

    《考试分析》很重要吧?!但是,如果《考试分析》与法条有冲突,以谁为准?以法条为准!当然,这不能是时效的法条或者是片面/错误理解其含义的法条!

    法律条文(或称为“法条”、“法律法规”等)在法硕考试中的重要性在此将不予赘述,许多人知道重要法条要强化记忆,但却不知道如何记忆,不知道记忆的重点在哪里,做题时不会灵活运用法条解题,更不知道怎样利用法条设计考题,有的学生居然把法条一字不差的背诵,有的则还强迫自己把法条是第多少条也记忆下来-这是何等搞笑之事!

    先强调几点:

  1、具体是第几条不需要记忆,也不可能记得下来!
  2、刑法法条里判多少年、判拘役还是有期等具体的刑罚不需要记忆;
  3、看法条要注意系统性,不能孤立的只了解一条,相关条文、相反条文、属于一个体系的一系列条文等都要系统整体的了解、对比,甚至要理解立法目的等!
  4、答题的时候一般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模糊代替即可,而不用说“依据《某某法》的第多少条”。
  5、答题写法律依据时只需要用自己的话把核心意思表达出来即可,不需要用原话。
  6、法律法规(法条)是最权威的依据,比大纲比考试分析还权威;法条只靠死背是远远不够的,记忆只能算是基本功而已;法条需要与
考试分析中的解析与理论结合,要与具体案例结合起来吃透!
  7、一个不知道法条是什么,或者根本就没有见过法条的人,是不可能考上法硕的。

  法律条文的记忆绝对不是要你去死背下来,更不要求你去记住它是第几条,需要综合分析,是“理解基础上的记忆与运用”。

  下面介绍永平法硕归纳总结的“法条4步记忆法”(注意:“记忆”不等于“死记硬背”)

  总体归纳法条内容-概括成自己的东西-突破重点难点与细节-进行相关法条理论的联想。

  现在以《刑法》第54条为例: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先读完一遍此法条,进入四步程序:

  第一步:总体归纳(整)

  此条可以归结为“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这也就是一个知识点的简化名称,就是一个考点。

  第二步:概括归纳(粗)

  依据个人喜好与知识,可以简单的归纳为:内容包括“政治权利与自由;职务限制”
  也可以简单归纳为:“选举;自由;机关;国有”-这样可以适当简化记忆,减轻记忆量。

  第三步:突破重点难点(细)--核心、关键(反面分析)

  a:在国家机关是“任何”职务都不可以。言外之意,担任“领导”不可以,担任“一般工作人员”也不可以;
  b:在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任职则有2个限制,不但要求是“国有”单位,而且要求是“领导”职务。言外之意,“私有单位、民营单位”是可以的,哪怕是民营企业的boss!

    另外,“人民团体”是个很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与法律词语,“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台联、青联、工商联”都属于“人民团体”,而不属于“国家机关”,虽然,大家知道,中国特色之下,里面的很多人都是处级、局级甚至部级干部,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

  联想:也就是说,被剥夺之人,任私营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是完全可以的;也意味着在共青团中央任一般工作人员(非领导职务)也是可以的,但要担任国企的领导或全国妇联的主席就不行了!

  c、什么时选举权?选举的资格是什么?政治自由是什么?这就需要结合宪法相关知识点一起理解,融会贯通了。

  联想:原来所谓的知识点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就是这个理呀!比如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人大代表的基本程序等、代表选举法的修改等重点难点。

  第四步:相关知识联想--升华

  国家机关的范围、政治权利与自由的含义(涉及宪法的内容)、人民团体的范围(涉及宪法知识)、法人的分类(涉及民法内容)等,都需要一一把握,它们是环环相扣的,而且现在直接考法条的题目(基本上大家都能做出来)在逐渐减少,跨法条的题目和涉及法条背后的理论的题目在增加,意味着难度深度也在增加。

  另外,这一条谈的是“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是否自己还应该了解“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条件”、“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相关知识点呢?

  对于上述4个步骤,不要“机械地”套用,没有必要机械地对每一个条文都去做这种详细的解读,要灵活运用,毕竟,你更多的核心工作和时间,是在看《考试分析》和习题强化(包括最重要的历年真题)!

  对于一个知识点,你不理解,或者拿不太准或有个别疑点,完全可以借助辅导书与网络自己解决。比如,你还想拓展一下思路,就可以用百度搜索一下,输入“剥夺政治权利”,你会立马发现诸如百度百科之类的平台正好有系统的解释http://baike.baidu.com/view/79193.htm?fr=ala0_1 仔细阅读一下,一定有新的收获吧,比单独看枯燥的《考试分析》舒服多了。作为额外的学习,发现剥夺政治权利的英文名称叫“Deprivation of Political Rights”,长见识了吧--虽然考试不考法律英语(当然,复试偶尔会遇到)!

  至于出题,直接简答地考法条的可能性也有,但因为法硕已经考了20年了,很多直接套用法条就能轻而易举得出答案的题目越来越少,命题老师总喜欢在法条之外还设置一些小“陷阱”或者拐几个“小弯”,比如逻辑推理等,但毫无疑问,法条是个基础,而拐个小弯,间接来至于法条的则可以说是接近100%(法理学法制史与宪法理论等没有法条依据的除外),考试中要求理解法条并会灵活分析运用,下有2个例题:

  1、下列有关剥夺政治权利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刑法总则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对于严重盗窃、故意重伤等犯罪分子,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B.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无权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D.刑法总则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但如果人民法院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则不能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剥夺政治权利作为一种附加刑主要包括( )

  A.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C.剥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D.剥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E.剥夺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职务的权利

法硕成功三大法宝:考试分析+历年真题+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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