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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勇学长谈法硕备考法宝之重点法律法规(6.0版)
YPJM Important Laws and Judicial explanations in JM Exam


 
《永平法硕录音》最新版:http://www.ypjm.net/ns.asp?nowmenuid=501203(公益+专著)
 
【修订:2018年5月/2017年5月/2016年12月/2015年10月/2014年5月/2012年/2011年5月/2010年10月/2009年5月/2008年10月】

    此指导专文为永平法硕备考“核心7篇”之一!

  本文主要针对法硕(非法学),因为跨考,很多人连“法条”是个什么东东都不知道!

    至于法硕(法学)考生,这是常识,简单“瞄一眼”法规清单立马心知肚明(因为你有法律基础,这是法学常识)。当然,法硕法学考生,要想拿高分,则在“知识细节”上要下功夫,具体到法条,则是要加强对一些重要的司法解释的学习把握。

    另,本指导专文可结合我的直播讲座《法硕考研:法律法规的收集与学习.MP5》:http://www.yizhibo.com/l/1s1jhzr4SLN-S8y-.html,理解起来更容易!

    阅读过《永平法硕10大专业课备考建议》的都知道:法条(法律法规)是法硕备考的“3大法宝”之一http://www.ypjm.net/ns.asp?nowmenuid=500002,另两法宝为《考试分析》和《历年真题》含案例。不过,在整体上,法条的重要性从属于后两者,很多时候是作为配合与辅助。法条是法律学科特有的东西,司考/法考、考研和以后的各类法律考试(如考法官、考检察官、考监察官等)都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捷径”,即使是新司考变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后改以案例题为主,但法条依然是基础:连法条都不知道,谈毛案例解析,谈毛依法裁判!

    我的永平法硕对法条一共就总结了两句话:权威、简洁;零散时间有空没空看法条!所以,作为零基础的法硕考生,刚开始连“法条是什么、长什么样”都不知道,更不用说怎么获得、怎么用、怎么学了!但,选择了法硕,就必须要去跟法条“套近乎”,然后“逐步”发现它的好,然后爱上她

    我们常说办案审案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那么“法律”是什么?简单说,就是“法条”!

    “法条”长什么样?先看这个合同法http://www.gov.cn/banshi/2005-07/11/content_13695.htm,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部428条法律条文(法条),你自己在百度上输入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或 合同法,一回车,到处都是,有且只有一个1999年版每部法律前面都有一段诸如“全国人大或常委会什么时候通过和实施”的“官方记录” 。甚至可以说,这部《合同法》就是教材《考试分析》中“合同法”那一章的“浓缩版”(如果还要浓缩下去,就是《法硕大纲》了;《考试分析》中“合同法”那一章节就是对这部《合同法》全部条文的详细解释与分析、扩展、系统化以及理论化

    这样说,就算是0法律基础的也大致明白了吧?!法硕非法学考生,有初步印象了吗?慢慢来,你们要琢磨的东西还很多,但要action first!

    接下来这篇核心指导专文(“核心6篇”之一),主要解决3个法硕考生最关心的问题。

问题之一:哪些是法硕考研之重点法律法规?

    一部法律法规主要由法律条文(简称法条)组成,法条基本上与法理学里面说的“法律规范”一词对应(从考研角度看,包括法律和司法解释两个层次)。为讨论简便计以及考虑到口语习惯,我们不去做学术上的严格限定,法条与法律法规,在本文中,基本取同一个意思

    法条是基础,不仅专业基础课的试题如此,就是综合课中的宪法学试题也不例外;不仅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已删除),而且简答题,辨析题,法条辨析题有时甚至是论述题也要以掌握相关的法律规定为前提-这些话,你们看了法条,又做了题看了书,自然慢慢就会理解了。

  下列法律法规,相对重要且自成体系,并做到“两结合”结合教材《考试分析》、结合法硕习题),才能真正融会贯通:

  1、民法理论类:《民法通则》(198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实施意见》(1988年)、《民法总则》(2017年10月1日生效,该《民法总则》生效后,《民法通则》基本就不用看了,实施意见的作用亦大为降低)
  2、《合同法》(1999年)及其司法解释一二三四等(三四专门针对买卖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极其重要,而融资租赁原则上属于“不重要”,太专业了,主要掌握合同法自身的条文即可)
    3、《物权法》(2007年)及其解释一(2016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2009年)
    4、《侵权责任法》(2009年)及其司法解释《最高法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
  5、婚姻继承法类:《继承法》(1985年)、《婚姻法》(1981年版,2001年修订)及其司法解释一二三等(2001年、2004年、2011年)
    6、知识产权法类:《著作权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专利法》(2008年第三次修订)和《商标法》(2013年第三次修订)(注:IP法侧重点在IP法基本理论+各专业IP的理论部分/重要制度,而非程序和细节)
  7、《刑法》(1997年)、一系列修正案(2017年第十次修订)、关于盗窃抢劫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贪污贿赂罪等常见罪名的司法解释
    8、宪法:《宪法》(1982年)及一系列修正案(1988、1993、1999、2004、2018修正案)
  9、宪法类:《立法法》(2015年修订)与《人大代表法》(2015年第三次修订)与《人大选举法》(2010年,以及2015年第六次修订)

    10、《永平法硕2009-201X年立法司法热点集锦》: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1103&nowmenuid=500002&previd=500069。这篇专文会告诉你们最新的法律修订和新司法解释动态。如果你担心手中的《法律法规汇编》可能太旧了有重大遗漏,可以查阅这篇指导专文,然后自行百度下载新法或新版本。

    另介绍个较权威的、免费的、比较全的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搜索下载网站http://www.chinacourt.org/law.shtml (此乃全国法院系统的门户网站,搜索司法解释很方面,输入法律名称的关键词,就都出来了,比如搜索“物权法”,与物权法相关的司法解释就都出来了。搜索关键词尽可能“简单”这是原则)。

  其中,我特别跟永平学员强调《民法总则》、《合同法》、《刑法》以及《物权法》是重中之重(“四大法”),原因是:

    (1)《刑法》几乎涵盖刑法学科的整个体系和全部知识点,从总则到分则,且非常系统化,尤其是掌握繁杂的刑法分则条文,是学好刑法分则的第一步;

    (2)《合同法》非常先进和国际范的立法,也非常系统,也基本涵盖合同法学科的全部知识点,也是从总则到分则,而且是《民法通则》以及民法基本理论学习的范例(合同关系本就是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

    (3)《物权法》则是本身重要、立法较新且理论难度太高,案例题辨析题法条题中都经常考(一定程度上还取代了《担保法》),所以,熟悉《物权法》法条几乎是第一步,也是难以读懂的情况下的“笨办法”。

    (4)《民法总则》地位特别高,是将来《民法典》的“头”,是整个民法学的基础,也是后续修改《合同法》与《物权法》的基础,而且立法特别新,而民法理论部分又特别难,更要结合法律条文!

    Therefore,这4部法律特别重要,自己也可以上网搜索,我这就干脆网络链接直接发给您们(《合同法》链接见前文,正反面打印,各自单独成册,随身携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17-03/15/content_2018907.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http://www.66law.cn/tiaoli/9.aspx (此版本已将1-9修正案直接融入条文,习惯称“2015年版”,唯独缺2017修正案十:“【侮辱国歌罪】增加第299条第二款: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http://www.gov.cn/flfg/2007-03/19/content_554452.htm 

    本来物权法的一部分之《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也很重要,但是,因为立法技术原因,中国的担保法被司法解释改得千疮百孔,部分条款又被新《物权法》替换,所以,认真看并掌握好《考试分析》上相关内容和《物权法》即可(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特殊的浮动抵押、最高额抵押、共同抵押等),但一定要结合典型案例理解运用,难度颇大,考试常考。至于《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做题中遇到再单独解决。

  前面所列大约10余部法律法规,但不是全部,不过,从备考策略角度讲:我们不能也不需要“求全”,不过法硕大纲后已有的法规附录以及《考试分析》中提及名称的司法解释,应当作为进一步的补充。

    现在法硕考试时间订在12月底(以前是1月初),而法律法规每年可能会有修改(极少,因为法律具有稳定性,而且全国人大开个会不容易),但每年多多少少一定会有新的司法解释,比如2017年7月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7年5月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所以,大家记住:有效的法条的考试范围截止于当年的5月31日(公布日),这是时间节点

    当然,即使是上述时间点内的重点法规与司法解释,里面有些内容因为超纲(比如含有部分诉讼法的内容,也不需掌握,如《民法总则》里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适用”等以及婚姻法解释(三)里涉及民事诉讼法的等。

    每年新增的对法硕考研有较大影响的司法解释或法律修订我会在我的微博动态发布http://www.weibo.com/ypjm/(我作为法律工作者,本身也需要不断掌握法律变化之动态),或者发布在前述的专文《永平法硕2009-20119年立法司法热点集锦》。

    对于《永平法硕录音》或《笔记》购买者(即“学员”),我还会发送专门的针对这些新法律或新司法解释的法条解析与重点标注版本!因为很多司法解释,有的可能完全不重要,可以忽略,而有的,则是司法解释很多条,但对应试有用的,也就那么几条。所以,我在发给学员之前,会有个“整理、过滤和分析”的过程。

    鉴于此,对于永平学员,我也在考虑给您们逐步提供上述4大重要法律的“重点条文/关键词标注版”,这样结合录音或笔记以及《考试分析》,效果更佳!

    PS: 于2017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名为“新制定”,实际上是“修订”,即在原《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和很多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补充,所以,首先要明白,不存在所谓的“天翻地覆”的变化或者说“变化很大很大”之类!另外,《民法通则》继续有效,因为《民法通则》相当于“中国临时民法典”,还有很多《民法总则》无法囊括的东西,但从法硕考研角度讲,《民法通则》形同已经被废,因为那些未被《民法总则》囊括的东西,也早被其它单行法替代了,比如《物权法》《侵权责任法》,而且年代也确实太久远了。

问题之二:法条必须与做题、《考试分析》结合起来

    其一、和大纲变化一样,不要只关注当年的修改,前几年的修改更应该关注比如刑法修正案八,其重要性,尤其是总则部分的修改,本来就远远超过刑九!一些过去了好几年的一些法律条文修改或司法解释,往往都是命题老师的灵感来源之一。

    比如有一年考的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的主观题(2013年前后),实际上是很久以前的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比如2018年真题主观题考的减刑的限度条件,其实是刑法修正案八和九都涉及的(而刑八是2011年,刑九是2015年)。

    其二、你们还会发现,每年所谓《考试分析》的修改,有不少只不过是将法律条文直接copy过来而已,比如2017年增加的最高抵押权债权的确定、动产浮动抵押抵押财产的确定、婚姻法中房地产的归属等,都直接来自于《物权法》条文或婚姻法司法解释

    比如2018的考试分析,民法理论部分,很多都是直接copy《民法总则》条文,尚未展开阐述,比如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无效民事行为、监护制度等。

  其三、大部分真题的答案,都可以直接从法条中找到准确依据的,这也是为什么每年公布法硕参考答案的解析的时候都经常要加上“按照《XX法》第XX条的规定可知....”,然后就是一个简单的归纳推理或演绎推理过程。当然,实际答题中你不需要指明是第几条,你记不住、也不需要记,也不需要你一字不差地表述条文又比如,熟悉法条,是刑法分则学习的第一步:你不难发现,若是可开卷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硕真题中的刑法题目,大部分是能直接从法条得出答案的(不用去说那么多的道理和经过复杂的推理),而法条是最简洁、最权威的。

    其四、有人问我,法条与考试分析有冲突,以谁为准?法条为准!《立法法》2015年修订后,《考试分析》很多地方都没有修正过来,尤其是没有考虑到“地方立法权的扩大”这个重大修改,所以,这就得以《立法法》为准,《考试分析》错了就是错了,它再权威也是错的或不全面的-权威不等于迷信(更何况,从严格角度讲,任何国家级考试,都不能“指定”教材)!

    当然,这里说的法条为准,不能是已经“过时或作废”的法条,也不能是你对法条本身的理解就错了(尤其法条的上下文或几个法条的整体理解等)。

    其五、我们现在有专门的法条分析题(法硕法学暂无),专门针对重要的法律条文进行全方位的考察,比十年前的法条题考的要复杂得的多灵活得多,要求对引用法条的关键制度、构成要件、常见情形、法律后果和重要术语进行解释,一问一答,问什么答什么。所以,这法条分析题,实际上更像是“材料题”,只不过材料换成了“法律条文”。

    其中,我以前针对“专门术语”这个事情还发过一个帖子:“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可以说,#一个非重点罪名都没有#,且现在的法硕法条分析题还考一个#特定术语的含义#以及常见易错点,如抢劫罪法条里的暴力、胁迫、其他方法、非法占有;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客体差异以及转换;职务侵占罪的公司、企业、其他单位,职务便利、以及与国有单位/贪污罪的区别;挪用资金罪的“归个人使用”;敲诈勒索罪的中的威胁、要挟等等。术语解析,不仅考察对法律的精准掌握(一般都有法律条文或司法解释作为权威依据),而且考验法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但这些东西怎么掌握?还是永平法硕网站一直强调的,系统的复习和做题,不断的积累,最后不知不觉就会了,网上会有一些总结归纳,但仅仅是辅助和补充”!以为例子!

    对于此类法条题,有时候法条本身并不能提供完整的答案,还需要借助理论与《考试分析》,比如厦门大学2011年的复试题,曾也是真题:“四、法条分析(10分)宪法第13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里的“公共利益”的界定、“征收征用的原则”,都需要《考试分析》(涉民法学宪法学)和法学理论的进一步分析,并采用通说。

  综上,我对前述之法律法规,我要求达到“非常熟悉”或“比较熟悉”的程度,至于如何记忆和运用法律法规条文,请阅指导专文永平法硕法条4步记忆法》: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0053&nowmenuid=500002&previd=500050,不是去死记硬背法律条文,关键是要知道里面的考点、关键词、法律后果等。要掌握好法条,经常看是第一步,结合《考试分析》一起看是第二步,做题运用是第三步。好好用起来,法条会助你考研一臂之力、事半功倍的!

    有人“过分夸大”法条的作用也是非常不对的,动不动就说“法硕题目很简单,只要背下法条就ok了”!!法律法规的学习只是整个法硕备考工作中的一环而已,离开了习题与教材,法条记什么、怎么记、怎么运用、怎么理解,都会是问题。而且现在简单直接地考法条的题目少了,越来越灵活了,比如以前考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能不能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能不能当国企领导,这个一套法条答案就出来了,现在不一样了,灵活了,选项变成了能不能当“万达集团的董事长”、能不能当“全国妇联的局长”、能不能当“中石化的部门负责人”等等。2018年的刑法学选择题,很多人表示:难度加大了,不是一个法条就能轻易解决的!

问题之三:买什么样的法律法规书籍?自己如何网上下载?

  如前所述:“法条”这个称呼实际上不太准确,因为从字面意思看,法条指的是单个的法律条文,而一部完整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由400多个法律条文组成的有机整体。所以,我们虽然说买“法条”,实际上是要买一部完整的“法律(文本)”。

    其实,重要的法律法规,不一定要花钱去买,更不需要等所谓的“最新版”,因为我们有互联网,下面我说说各种获取途径:

  方法一(免费下载):前文我已经将重要法律法规的名字告诉大家了,你们完全可以用Baidu搜索出来上述法律法规下载,然后汇总后打印即可,也可以分别单独装订,便于携带。不一定要求大、求全、求一字不差。

    是否打印?我觉得电子版有电子版的好处,如搜索关键词(就和我的微博一样:http://weibo.com/ypjm),但是像《合同法》《物权法》《刑法》《民法总则》这么“特别重要、特别系统”的法律,我建议单独各自打印成小册,随时携带阅读、查证。

    其它的几部也建议“可以打印出来”的法律法规的链接(若链接失效,自己百度,因为网上到处都是):

    1、《立法法》:http://www.chinacourt.org/law/detail/2015/03/id/148112.shtml

    2、《侵权责任法》:http://www.gov.cn/flfg/2009-12/26/content_1497435.htm

    3、《婚姻法》: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5/content_847.htm

    4、《继承法》:http://www.chinacourt.org/law/detail/1985/04/id/4222.shtml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http://www.chinacourt.org/law/detail/2010/10/id/145137.shtml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http://www.chinacourt.org/law/detail/2015/08/id/148435.shtml 

    7、三大知识产权法,自己去百度查询后下载吧,如果需要的话。

    8、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全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6672.html 

    9、贪污贿赂案司法解释(全称:《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19612.html

    10、比较新的一些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2009年之后发布的,以法硕大纲范围为限):http://www.court.gov.cn/fabu-gengduo-16.html (司法解释选择与下载有困难的,可以忽略)

    更多司法解释,请自己模糊查询或参考大纲后所列名称搜索百度,以法硕考试范围为限,即使下载不到,对整体备考影响也不大,毕竟,《考试分析》基本上都说了。

  方法二(不用等什么最新版):当然,为便于学习,也可以去市场上自己买《法硕考研法律法规汇编》(注意:是“法律法规汇编”,不是“法条解析”),也就20-30多元钱,任何的出版社的均可(只要点名是“汇编”、点名是“法硕考研”用的,均可),至于年代,差个3年都没有关系,我说过,“不求全”也“无法求全”,而且还有其它补正途径(比如前述《永平法硕2009-2019年立法司法热点集锦》),书名基本上都叫《20XX年法律硕士考研法律法规汇编》,里面就仅仅是法律法规的汇总,并不需要对具体法条进行解释与分析

    一部1985年的《继承法》,使用至今,一次修订都没有过!

    另外,我们可以认为《考试分析》(或《法硕指南》)这本专业课考研教材,就相当于对法条的解析!

    why差个3年问题都不大?你们看到前文我特意列出了主要法律法规的年代或最新修订日,很多甚至是80年代、90年代就制定了,并一直有效。目前比较新的,除了2017年的《民法总则》和2018年的宪法修正案五,也就是:

    (1)法律法规:2015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与2017年的《刑法修正案十》、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2015年修订《立法法》与《选举法》等,而《刑法修正案十》有且只有一个条文!

    宪法修正案五的核心内容,又集中在自成体系的、全新的“监察委员会”制度!

    (2)司法解释:即使有些新的没有纳入汇编,对备考影响也不大,原则上,把《考试分析》和《法硕大纲》里提及的司法解释名称,自己上网搜索下载做个补充即可,没有也不一定影响。而且很多《汇编》出版的较早,书名说是2019年,但也未必包含了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的司法解释。

    另外,如前所述,新修订的即使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对法硕考研的影响要滞后1-2年,主要是因为法律实施需要时间,需要司法案例积累,太新了当年就只能简单考考法条,以记忆为主。

    再强调一次:我原则上不建议大家买《法条解析》性质的书,里面对具体重点难点法条进行详细的学理解释与分析,很厚很厚,但这种繁杂的法条解析书籍却失去法条了最最重要的“简洁、成体系”的优势。个别条文不懂,完全可以百度搜索等途径解决。当然,已经买了,就用于个别疑难法律条文和法硕知识点难点重点的辅助学习。
  
    方法三(司考/法考替代方案):有人问我:用《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可否?(因为司考的书籍资料多,包括其法规汇编很容易在书店买到,以后司考叫“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

  我的回答是:当然可以,使用的时候以法硕大纲为限,因为司考的范围远远大于法硕考研,但法硕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已经全部含在司考法律法规一书中了。而且,等你准备司法考试的时候,这本书一样是必用的(很多法硕法学考生都是这样使用的,因为他们要么刚通过司考,要么打算一考完研立马有投入当年的司考)。

    使用《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最大缺点就是:太厚太重了,携带不是很方便,而且其中的相当一部分法律法规,并不要求法硕考生掌握。

    方法四(辅导班友情赠送):你们上法硕辅导班的话,一般都会有辅导班自编的《法律法规汇编》赠送,大同小异,但,其实懂法律的人都可以编这样一本资料(网上也有类似的法律法规汇编可以下载,如百度文库、ishare),法律法规又没有著作权,你可千万不要以为得了什么大便宜。

    不是什么“大善心”,不过既然有人给你汇编了,那就好好用起来-“零散时间,有空没空看发条”。

    方法五(单行本买最重要的):可以去买个法律文本的单行本。选重要的买,这种单行本去书店很容易买到,网上书店也有,就是那种表面有个大红的国徽,下写《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一般是法律出版社或法制出版社的,一本就涉及一部法律,几块钱一本,很薄,携带方便。

    单行本就长这样,庄重大气

    当然如前所述,自己上网下载打印也可以。

    我当年考研,就没有买《法律法规汇编》,就买了两个法律的单行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那时还没有《物权法》和《民法总则》)。平常看书,都带着,随时拿出来看,随时做标记,随时用来查证一些法律规定!到考前,那两本法律单行本也是被我都翻烂了!

    在《永平法硕录音》中,我讲到相应的章节,我都会提醒你们去了解涉及该章的立法现状,告诉你有哪些重要立法、告诉你们相关的司法解释等!

  最后说一句:法硕考研使用哪些书籍资料?各有什么作用?用在什么阶段?有什么注意事项?如何做到看书-做题-背法条的互动等等,请阅读我撰写的永平法硕网站备考专栏核心指导专文《永平法硕专业课备考书籍清单与使用指导(7.0版)》:
http://www.ypjm.net/ns.asp?nowmenuid=500002&previd=500049,一定切记:与复习计划结合起来,最终目的就两个,帮你看懂教材(如《永平法硕录音》),教您你会运用知识(如真题强化训练),有了这两个,考前的突击背《考试分析》才有目标;有了这两个,法律法规修订或出台司法解释你就知道怎么对付和调整了!

    【In particular for法硕法学】 你们对这篇文章一看就懂,甚至觉得特别幼稚,所以我就不特别嘱咐什么了;但是从职业发展角度看,一个经过了4年法学本科系统的科班生,一定不能是个机械的“法条主义者”,严密的逻辑思维和分析推理、各种法律实务技能、尊崇立法精神与原意、运用法律规定来解决问题和提出建设性方案、敢于怀疑才是一个优秀的职业法律人。所以,法硕法学,在法条之外,还有太多的东西要学:法律实务之中,法条只是基础的基础!

    永平法硕是“领路人”,我能做的也就这个了!不能指望看完这一篇文章,就对法条的问题都解决了,很多问题,需要在你的action的过程中去逐步解决-随着你的法律基础的不断加深!

永平法硕李志勇学长撰写并完善于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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