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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2007届本科毕业生就业去向


发布时间:2008年3月26日 12时36分

[李志勇前言]:法律硕士与法学本科生以及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就业向来就是冲突的,在互相抢着彼此的饭碗,所看本科以及法学硕士的毕业生去向,你基本上对这个院校的法律硕士就业单位就心里有底了。国家政策目前是经济优先,财政金融又是涉及国家命脉,既懂经济金融又懂法律的复合人才的确较少而又国家需要,北京上海等地又是金融重镇,所以国家也是有这方面的考虑,近年相继在一流的财经类院校如中央财大,上海财大,东北财大,西南财大开始了法律硕士专业试点,对于此类院校,我主要建议:本校生报考,有经济金融财会相关专业背景的考生报考,这样可以一定程度上增加自己的竞争力。财大的法硕毕业生,一样跟本校的本科生一样,在金融业、会计审计业、投资业等热门行业得到认可,但也不要盲目乐观,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外在条件很重要,内在的努力同样重要。

不完全统计——

安永华明
毕马威华振
江南造船集团
交通银行
普华永道中天
三井住友银行
读研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浦东发展银行
兴业银行
渣打银行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
毕马威华振
毕马威华振
普华永道中天
普华永道咨询
读研
上海外服
招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摘自上财07年本科招生手册-相信此信息应该是报喜不报忧,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财经类院校法学毕业生的就业特色与主要去向)

延伸阅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渊源于1980年创设于世界经济系的国际贸易与经济法教研室。1981年1月,院系结构调整,原世界经济系国际贸易与经济法教研室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教师全部调整至经济学系,在经济系设立经济法教研室。1987年,在经济学系开始设立经济法学专业,并于同年开始招收经济法专业本科生。1991年12月,以经济法教研室的教师和经济法专业的学生为基础,设立经济法学系,下设经济法专业和国际经济法专业。1998年我国高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与此相适应,1998年8月,经济法学系易名为法学系,并着手筹建法学院。1998年12月,法学院正式成立。我院现有教师 4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37名,行政管理人员3名。专任教师中,教授8名、副教授17名。其中,6位教授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21位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0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4人。
     我院现设有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法学理论等五个法学硕士点和法律专业硕士学位一个专业学位点。其中,经济法学硕士点设立于1998年;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点设立于2000年;国际法学硕士点于2003年设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设立于2005年;民商法学硕士点和法学理论硕士点设立于2006年。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批准,设立法律经济学和法律金融学两个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
     法学院院接受海外留学生攻读中国法方向的研究生和来自港、澳、台的学生。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培养目标是: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培养全面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初步掌握经济、管理基本知识,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服务于经济、管理和司法领域的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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