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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首届法律硕士导师聘任暨见面大会


【李志勇学长特别提示】:

     我总是替法硕后来者感到高兴:各校对法律硕士的培养机制的探索不遗余力,您们享受到了成果。我是2002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的,很遗憾,我们就没有法硕专职导师一说,基本上靠自学,靠利用学校的资源--我们只有论文导师。当然,学弟们也是有得有失,毕竟2002届以后法硕就迁到了郊区的昌平校区(后来又改成了研三或研二左右回市中心的学院路校区),有些事情没有在市中心方便了;我个人觉得从级别上说,副教授尤其是年轻的副教授担任法律硕士导师足以,教授与博导则应该更侧重于法学硕士/博士的培养,所谓各有侧重,何况法律硕士的法学基础确实与法学硕士不在一个数量级上,法律硕士如何进行培养,更需要重新精神与改革劲头。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官方网站:http://web.cupl.edu.cn/sjm/ ,不过,中国政法大学培养的还有几类特殊方向的法律硕士,分别属于不同学院主控:中欧法学院、新闻学院、证据科学院和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等,请自己查询相关简章或官方文件。

    中国政法大学2003及法律硕士导师聘任大会暨见面大会于2003年11月14日在昌平校区顺利召开。这是自从法律硕士招生有史以来首次安排导师也是法硕培养领域的一种制度创新。

    出席本次大会的有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教授,分党委副书记卢少华,受聘导师41人,03级法律硕士辅导员任淑梅老师、解志勇老师及全体03级法律硕士生。大会由法学院分党委书记薛刚凌主持。本次受聘的导师除现任各专业教授副教授之外,还有部分德高望重的离退休老教授和老专家。大会首先由副院长焦洪昌教授发表重要讲话。他说,给法律硕士安排导师是中国政法大学自该专业招生以来的第一次,在全国也属首创,是对法硕这一全新专业培养方式一次大胆有益的尝试。他从知识学习、科研能力培养和就业等三方面论述了导师制对法律硕士生培养的重要作用。接着焦副院长和卢副书记分别为受聘导师颁发了聘书。随后,老教授罗大华和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李树忠副教授分别代表老教授和导师讲了话。罗教授语重心长地对法硕生提出了治学方面的要求,并精炼地概括为“严当头,勤为先,行为要”九个字。李树忠院长以探索的眼光对法硕培养方式进行了有益的论述,并着重谈了如何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这一问题。大会最后由学生代表李海涛讲话。她代表全体03级法律硕士生对院领导的关怀,全体导师甘为孺子牛的爱生之情表达了深深的敬意和谢意,并表示一定不辜负领导和导师的厚爱,以优异的成绩来报答老师们的诲育之恩。

    会后,全体学生分组与各自导师进行了亲切的交流。

    这次大会使法硕生对自己的培养方式更加充满了信心,受到广大法硕生的热烈欢迎。配备导师的创举让法硕生感到了温暖。相信,领导的殷切关怀和导师的悉心指导会成为全体法硕生学习的不竭动力,使其在昌平真正获得最好的教育,最终成材

    注: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聘任办法》,原则上3-5名研究生配备一名实务兼职导师

(法律硕士学院第一任院长方流芳教授)

延伸阅读:法律硕士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刘贵祥高级法官受聘仪式举行

    2008年4月2日晚七点,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聘请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刘贵祥大法官为论文指导老师的受聘仪式在阶五举行,副校长朱勇教授、法律硕士学院院长方流芳教授、以及韩文生书记等学校和学院领导纷纷出席并讲话。

    会后,刘贵祥高级法官就“法官裁判和学术观点的关系”这一问题进行了一场精彩的讲座,其精辟独到的观点和幽默的语言博得了在场同学的阵阵掌声,同时也引发了同学们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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