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开展假期社会法律实践
【李志勇学长特别提示】:
将法律实习作为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在读必修环节,这是法硕培养的必然之路,诚如我之前所言“即使学校没有类似的安排与要求,自己也要去找法律实习的机会”。
东北财大法硕实习还有一个特色就是实习单位有官方和民间两种途径,既有利于调动法硕积极性,又让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发挥了官方的优势,值得提倡。另外,在读法律硕士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详阅《李志勇学长谈在读法硕如何提高就业竞争力(4.0版)》: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0108&nowmenuid=500028&previd=500091,可以这么说:法学基础、专业基础、法律实践、外语能力、素质能力和视野思维,一样也不可或缺。
2006级、07级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
社会实践是实现市场需求和学校课堂教育有效接轨的一项活动,以法律硕士教育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为目标,为了保证和促进法律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社会实践的时间安排
本学期寒假期间:2008年1月5日-2008年2月23日,每人或者多人分组(小组成员不超过3人)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提交一篇实践报告及实践单位盖章的鉴定,经评定合格后,每次假期社会实践可获得1学分。
二、本次社会实践的内容和形式
实践内容:法律专业实践。社会实践应当结合我国目前的司法制度现状,具体深入到人民法院(第一个假期)→检察院(第二个假期)→律师事务所(第三个假期)→企事业单位法律实务部门(第四个假期)等地方,多层次、多角度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求写出社会实践报告并有实践单位盖章的实践鉴定。(注:按照每个假期的顺序确定实践地点,确保次的实践地点都有所不同。)
实践形式:可以选择以下两种形式进行社会实践:
1.参加本中心或班级三人以内成员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2.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实践地点的要求采取实习、参观、走访、调查、咨询等多种形式。
三、社会实践合格标准与成绩评定
社会实践是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的实践必修环节,为3学分,每次实践为1学分;由本中心组织成立成绩评定小组,对学生的社会实践过程和实践报告进行成绩评定和学分认定。
1.针对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者有研究意义的案例撰写社会实践报告,报告的内容要求真实、丰富,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2.社会实践报告应由本人或实践小组成员共同完成,小组成员最多不超过三人。
3.个人独立完成的实践报告应不少于2000字;由调查小组共同完成的调查报告应不少于5000字。提交的报告统一用A4纸打印(封皮为统一模式,内容标题为小二号字,正文为小四号宋体)。社会实践报告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于每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
4.有实践单位的社会实践鉴定和签章。
四、社会实践报告考核标准
社会实践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奖的依据
90分以上:格式正确,文笔流畅,层次分明,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多角度运用专业知识全面深入的分析问题,观点新颖。
70分-89分:格式正确,文笔通顺,层次分明,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运用专业知识做出较为全面的分析。
60分-69分:格式基本正确,文笔较为通顺,层次较为清楚。对实践的问题作出一般分析。
不及格:经确认报告内容大部分为抄袭;经确认未进行社会实践而编造报告。
五、其他要求
实践报告论文封皮及正文格式按照统一要求打印,封皮模板详见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教务管理网页。
附:社会实践报告封皮
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07年12月20日
永平法硕工作室(晚8点)
我的微信(短信):13520569164 (微信公众号:fashuo520) 微博:http://weibo.com/ypjm (私信功能+关键词搜索) 邮件(支付宝帐号):13520569164@163.com 永平法硕网:http://www.ypjm.net【Since 2003,法硕政策-培养机制-流程-报名-分方向+备考书籍-计划-法条-主观题-记忆-前辈经验-复试-调剂-入学+择校地理位置-法学实力-品牌性质-分数线-奖学金-法学排名+在读法律英语-基础理论-专业理论-实践实习-综合素质-学校因素-本科专业+就业分析-公务员-司法官-企业法务-律师-考博-政策趋势,通过我独立撰写、并公开发布于网站的200多篇原创性法硕指导专文,实现对您们的360°全方位指导,让更多人走入法律的殿堂,Lee Xuezhang Only Can Help You To Here】
延伸阅读:东北财经大学首届法律硕士(J.M)
2006年4月15日上午9时,东北财经大学首届法律硕士研究生开学典礼在我校之远楼国际会议厅隆重举行。东北财经大学副校长李东阳,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姜晶,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宋鹏举,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念茂,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新忠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法学院副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赵大利教授主持。首先,法学院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林清高教授致辞,并对首届法律硕士研究生全体学员提出了希望和要求。随后,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姜晶作了讲话,介绍了全国法律硕士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对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寄予了较高的期望。教师代表王岩教授和学生代表张东波分别代表教师和学生作了发言。最后,副校长李东阳教授作了重要讲话,强调了我们会综合我校的各项优势,把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办出特色和水平,不辜负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以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对我们的期望。
会后,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葛洪义教授为全体法律硕士研究生作了“法律语言与法律思维”的报告。同时,出席开学典礼的各位来宾就法律硕士(J.M)培养模式进行了研讨。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辽宁省公安厅、司法厅、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大连市政法系统有关单位。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辽宁大学、黑龙江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等兄弟院校法学院领导也到会祝贺。我校研究生部等有关部门领导也出席了开学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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