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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隆重举行兼职导师聘请仪式


永平法硕录音:http://www.ypjm.net/ns.asp?nowmenuid=501203 (专著+公益)

【李志勇学长提示】 :

    青海大学、新疆大学、广西大学、内蒙古大学、云南大学、贵州大学等承担着替本省本区(边远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内培养法律人才的主要任务,看着这份兼职导师表,感觉像是一份“内蒙古自治区政法联系会议”的要员名单,相信他们不少都在内蒙古大学接受过全职或在职的法律教育,希望他们真的能参与到法硕培养中来,不要辜负学校那份庄严的聘书与学子的期待。

    不管怎么说,211的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主要的影响力或者说其设立目的就是直接为内蒙古自治区服务的,那么,如果你读了内蒙古大学法硕,要走出内蒙古,怎么破?主要路径无疑是2个:一是考公务员,因为公考实际上最没有“门第”之见,所以,可以提前关注公务员考试(含法检与监察系统)和提前做准备;二是全方面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内因加外因,一个中等学校培养出一个杰出法律人,这是完全可能的,走出去,用个人实力征服用人单位!

    2007年5月17日下午5:00,学术会议中心 8号会议室,内蒙古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隆重举行兼职导师聘请仪式。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忠、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乔小南、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武志忠、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虎与于雪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徐贵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亓培冰博士、北京正平律师事务所主任戴波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奋飞博士,我校党委书记刘丽华教授、常务副校长陈国庆教授、校党委副书记赵东出席仪式。我校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何江教授、研究生院党总支书记张树军教授、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贾贵生教授、副院长刘银良教授以及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内蒙古大学2006级在职法律硕士、全日制法律硕士全体学生100余人参加了仪式。

    常务副校长陈国庆教授宣读了内蒙古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首批兼职导师名单,校党委书记刘丽华教授、常务副校长陈国庆教授、校党委副书记赵东为兼职导师颁发了聘书。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忠讲话。

    校党委书记刘丽华教授讲了话。她说,今天的仪式具有特殊的意义。内蒙古大学建校之初,法学人才的培养还是一个空白,当然因为当时国家在法制建设上也处在起步的阶段,所以我们内蒙古大学当时主要侧重数理化、生物、文史这些基础专业的教学和科研。今年是内大建校50周年,可以说,内蒙古大学50年的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今年也是内大人值得骄傲地回顾、总结50年发展历程的重要一年。经过50年的建设发展,内蒙古大学从普通院校发展成为国家重点院校,从一般建设的学校发展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从地方院校发展成为省(自治区)部共建的院校,内蒙古大学的建设发展凝聚了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心血,社会各界也给了大力的支持。特别值得一提的、值得骄傲的是,内蒙古大学法学专业、法学院在自治区法治建设、法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政策咨询等方面承担了大量的工作,尽了自己的一份力。今天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聘请区内外法学界、法律界、政法界有经验的、高层次的人才担任兼职导师,这是内蒙古大学在法硕人才培养方面的一个重要举措,内蒙古大学法律硕士的培养将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

    刘丽华书记向各位兼职导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她说,学校的实力、竞争力最终取决于师资队伍,兼职导师队伍是内蒙古大学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合作交流中一笔难得的财富。她要求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和法学院的教职工充分利用好兼职导师的可贵资源,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实力,借助兼职师资队伍的平台,大力加强学科建设,为自治区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法治建设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代表兼职导师讲话。

    我校法学院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丁文英教授主持聘请仪式。

永平法硕工作室(晚8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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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正兰



来自哪里:天津
学长好。我正在调剂法硕,想征求您对学校的建议。
兰州大学(招400人,担心难保证培养质量);还有西北大学、河北大学、内蒙古大学。我希望在自己勤奋学习的情况下拥有相应的教学条件,并且就业时不会因为学校受排斥。谢谢。
版主李志勇学长回复:(2009-4-9 9:20:41)
兰州大学,河北大学,内蒙古大学分别是本省的法学人才培养中心,如果考虑在本省发展,可以考虑,其中兰州大学的法学教育实力是最强的。
时间:2009-4-8 19:48:55 IP:60.28.159.***    

   
附:内蒙古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首批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名单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邢 云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胡  忠 
自治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胡毅峰 
自治区政法委秘书长         刘国栋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乔小南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武志忠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维山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邢宝玉 
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赵黎平 
自治区司法厅厅长                 徐呼和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  虎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于雪峰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于 江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怀武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郑锦春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阿斯林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周黎明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赵建平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徐贵中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亓培冰博士
北京正平律师事务所主任              戴波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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