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湘潭大学全国 “优秀法律硕士教学奖”夏新华教授
[李志勇学长提示] :在广东广西江西湖南这一带,实力最强的法学院是谁?那是湘潭大学法学院,他是湖南也是华南一带的主要法学研究基地:最长的法学办学历史与沉淀,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诉讼法学与法律史学等多个博士点,还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另外,他们还有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个性院长邱兴隆教授,只是可惜地理位置太差与学校整体实力不够,总是不太为法硕考生青睐。
乔启东 |

来自哪里:河南 | |
湘潭大学的怎么样啊
版主李志勇学长回复:(2009-6-1 10:27:26) 你做4件事: 1. 登陆湘潭大学法学院网站查阅学院概况以及新闻; 2. 查阅“法律硕士院校”分栏目的相关文章:http://www.ypjm.net/ns.asp?nowmenuid=500003; 3. 结合上述2者自己分析湘潭大学的法学学科实力、地理位置、学校品牌与性质等; 4. 分析湖南省全部法硕院校分布状况与实力:湖南大学/湖南师大/中南大学。 我就不信:你做了这4件事还得不出结论。 | |
时间:2009-5-31 19:00:26 IP:124.23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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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全国 “优秀法律硕士教学奖”获得者夏新华教授
继湘潭大学法学院第一届法律硕士在全国司法考试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后,2007年湘大学子在全国司法考试取得再创第一的佳绩。我们也不得不将目光再次锁定在“养浩然正气,铸法治精魂”的湘潭大学法学院。这次,我们将目光定格在获得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优秀法律硕士教学奖”的夏新华教授身上。
夏新华,湖南邵阳人,1966年11月生,法学博士,曾师从林榕年、曾宪义、叶秋华等法学名师;1995年以来供职于湘潭大学法学院,主要从事外国法律史、非洲法、比较宪法与宪政文化的教学与科研工作;1999年8月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04年9月晋升为教授;2001年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2004年通过验收,等级为“优秀”; 2006年5月被遴选为法律史学博士点博士生导师,外国法律史研究方向带头人;自2007年来担任湖南省法学理论研究基地主任、首席专家。
博学之、笃行之
夏新华教授眉宇间透出一份正直与笃定,学术如其人——博学之,笃行之。无论是从辛勤笔耕的60余篇论文到多本学术著作,还是从当年的班主任到现在的法学院副院长;更无论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到现在的精品课程的建设;还是从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到现在的学术带头人,无不体现着夏教授的博学笃行。
孔子说:“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也”。世上没有生而知之者,孔子自己就声明“我非生而知之者”。夏新华教授的言行告诉我们要成为有用之材,必须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果能如此,必定能由愚变明、由弱变强。事实上,夏教授本科并非法学出身,而是学的历史,或许正是博古通今的积淀给了他后来很好的思想平台。览其学术成果,光环绕尽,却又内收外敛;人生本就绚丽,勤奋成就智慧,知者不惑。
海纳百川,有容则大。浑厚扎实的理论基础奠定了学者的高度,所谓挥洒纵捭阖的气概源于最初的积累。夏教授同样在用他的孜孜不倦,勤奋上进向我们讲述着天道酬勤的故事。二十年弘毅笃行,心中万流不息,脚下疾驰不折,博学更要笃行。

教之、授之
10余年来,夏新华教授给本科生讲授《外国法制史》、《比较法》、《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制史》和《法学基础理论》等5门课程,给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律硕士等专业的研究生讲授《外国法律史研究》、《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专题》、《刑法思想史》、《非洲法研究》和《宪政文化》等6门学位课和方向选修课。教学效果良好,被评为“A”类课,深受学生欢迎。2007年,他主讲的《外国法制史》课程被评为湘潭大学精品课程。
在学校和法学院开展的学生评教活动中,夏教授所主讲的课程满意率达到90%以上,学生座谈会反馈信息表明,本科生普遍认为课程质量高、课程内容更新快、教学方法灵活、教学手段有创新。笔者有幸通过网络采访到了一位99级法学院学生,他现在东莞工作。当问及当年夏教授给他们上课的情形时,他还清晰记得。他说现在自己毕业快五年了,虽然不从事相关法律的工作,但是夏老师带给他的智慧之光却依然闪现。他认为大学里重要的是学习一种思维模式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而夏老师无疑教给了他很多分析问题的方法。真是以知者为师,智造我能;以智者为师,启迪睿智哲思。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说的是传授给人既有知识,不如传授给人学习知识的方法。在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知识是需要不断更新的,如果学生只会坐享老师给的“鱼”,那么出了校门也就离被淘汰的日子不远了。作为学生,能够临近夏教授这样的老师,是种幸运;若能萃集“渔”才更为精妙。
创新出华彩,撷英继开来
如果说学习力是持久的竞争力,那么创新能力将是竞争力中的生命力。在世界呼吁创新的同时,知识创新又被提上了新的高度。与未来空白处书写崭新历史,方为领先。夏新华教授的科研特色和学术成就填补了中国学术界的多项空白。他开创了我国非洲法研究的新领域,其研究水平目前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填补了我国外法史研究的空白;他与洪永红教授等合著第一部非洲法专著《非洲法导论》;完成第一部非洲法律文化专著《非洲法律文化研究》。夏教授在学术上的创新为我们树立了全新的典范高标,他独树一帜的先行风范赢得了名望,更影响和激励着广大学子。
作为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和副秘书长,夏新华教授可以及时将外国法制史学界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再传授给学生。在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的历次年会上,湘潭大学总是学界关注的焦点,特别是2007年10月在南昌召开的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二十届年会全面展示了湘潭大学外法史队伍的风采。在夏教授的带队下,我校共有本专业的老师和博士生、硕士生7人与会,向大会提交了7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而且在会议上空前活跃,踊跃发言,产生了轰动。湘潭大学法学院正是因为一直有实力比较强大、中国法律史、外国法律史学科结构比较完整的法律史学的支撑及其对部门法学科的强力渗透,其学科建设发展顺利而迅速。在强大的师资阵容下,在优良的传承中,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湘大的法学会更辉耀。

延伸阅读:夏新华教授荣获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优秀教学奖
2006年年底,从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传来喜讯,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夏新华教授荣获“优秀法律硕士教学奖”。该项评奖是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为了激励先进,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及教学管理工作者的模范带头作用而设立的,这也是该委员会首次在全国范围内评奖,评选对象主要为在法律硕士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 夏新华教授自1999年湘潭大学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以来,一直从事法律硕士的教学工作,积极投身法律硕士教育教学改革,主讲《外国法制史专题》课程,融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深受学生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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