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谈培养综合型法律人才
【李志勇学长特别提示】:
南京法学界的“南京大学与南师大之争”在此不必多言(详见我的永平法硕网站院校专栏专文《从南师大法学实力大增谈江苏法学三强(3.0版)》:http://www.ypjm.net/ns.asp?nowmenuid=500003),只想说一句:南大法硕还是相当不错的,尽管2007年没有拿到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但南大还是远比南师大对法硕考生有吸引力。一直以来向找一份比较全面的新版的南京大学法学院的介绍,今天总算找到了。标题取得是李友根院长的发言,其实所谓“综合型”法律人才,法律硕士专业就得首当其冲,这是学位的定位使然。
南京大学法硕的报考价值很高,也很难:中国前6名之内的名牌综合大学、江苏是中国数一数二的经济大省、学风还很正很踏实、法学院实力也不弱,经济法尤其厉害!
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的一流法律人才是我院的法学教育理念。为此,我们的办学思想是:以学生的需要为中心,优化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式,注重综合能力培养,鼓励创新意识。
——李友根
(2009年)创建于1902年的南京大学,地处六朝古都,历史悠久,名师云集,英才辈出,已发展成为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的一流大学,法学专业是南京大学的重点发展和扶持的学科。
南京大学法学院是国内具有一定影响的法学院之一,前身是原中央大学法学院,1952年院系调整时被撤销,1981年恢复法律系并招生。1994年由法律系变更为法学院。法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83人,专任教师67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19人,行政人员16人。博士学位获得者44人,其中取得国外著名学术机构博士学位的7人。
法学院设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9个硕士专业: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具有法律硕士培养资格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一个博士后流动站,经济法学设有博士点,是江苏省“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学科。
法学院设有中德法学研究所、中国法律案例研究中心、亚太法研究所、犯罪预防研究所、住宅政策与不动产法研究中心、中国经济法研究所、经济刑法等7个科研机构。中德法学研究所是南京大学与德国哥廷根大学合办的国际性法学合作研究与教学实体,联合培养研究生,取得了具有一定影响的成果。

法学院编辑出版《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中德经济法研究所年刊》和《判例评论》。自1981年以来,已出版专著、教材300余部,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千篇,成果多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
法学院适应和谐社会建设和法治社会的需要,适应21世纪政治、经济、社会、科技等各个领域发展的需要,贯彻南京大学“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学风,以学生的需要为中心,努力提升学科建设的水平。注重综合能力型法律专门人才的培养,并充分利用南京大学学科齐全的优势,积极支持和鼓励学生成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法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朝气蓬勃的师资队伍、一个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以及自由宽松、热烈、和谐的学术氛围,为人才培养、法学研究提供了优厚的条件。院长李友根诚邀各界法学精英来院讲学、访问,希望仁人志士加盟法学院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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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院系正以难以想象的“大跃进”速度扩张,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不包括5所独立法律院校以及若干各类法学专科院校,从2001年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成立时为 292所,截止到2005年底的最新统计数字表明已达559所。法学专业在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达30万人,其中本科生为20多万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万多人,法学硕士研究生6万多人,法学博士研究生6000多人。
最近几年,每年法律院校的毕业生开始人多为患,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已成家常便饭。这种扩张式的法学教育,一方面是由于法律职业热造成的,人们把进入法律院校当作进入法律职业的门槛或者有效专业证明,学校也愿意以此抢占教育摊位;另一方面,或多或少对于法学教育存在某种贬低认识,以为法学教育只需以职业培训这种简单的方式和过程即可达成[5],而并非像自然科学或者其他人文科学那样,其培养成就与否离不开长期的学术基础训练故对师资和其他办学条件有严格要求而不易开办。这种极为不正常的法学院校扩张及扩容,导致法学教育的掺水和质量的巨大滑坡。[ 近年来,国家有关方面开始重视法学院系“掺水”这一问题。早在几年前,教育部已经着手研究并已正式确立法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在今后几年时间,陆续开展对现有法学专业学院(系、校)的质量评估工作,对不符合办学要求,达不到法学教育评估体系标准的院校,将责令其整改,控制其招生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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