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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法硕2009-2020年立法司法热点集锦(6.0版)
YPJM Hot Points of Chinese Judicial and Legislation Sector


 
《永平法硕录音》:http://www.ypjm.net/ns.asp?nowmenuid=501203 (专著+公益)

【李志勇学长特别提示】

    此信息为永平法硕网站2009年3月新增,针对法硕初试也针对复试(包括推免复试)。具体有什么用途?随着复习的深入和你们对网站的了解,自然会知道。

    对于其中部分问题,我会通过《永平法硕笔记》的“补充单”或“永平法律案例”给大家解释和分析:比如2010年7月《侵权责任法》的生效对法硕考研的影响如何、我们需要掌握什么、采取什么对策;再如2014年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法硕考研与法硕职业的影响;《立法法》修改;再如大家非常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八与九对总则部分的修订,以及对考研试题的影响;再比如2017年里的三件大事《民法总则》、《十九大报告》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的宪法修正案与《监察法》等法治热点,也包括2016年《物权法》第一个司法解释等,以及一些社会热点案例,比如呼格案、快播案、掏鸟窝被重判案、王宝强离婚案、于欢案等,我都会在《永平法硕笔记》和《永平法硕录音》及其后续的“补充单”以及“专题讲座”中有所体现。

    也可以在我的新浪微博中搜索关键词:案例学习http://weibo.com/ypjm

    但我提醒的是:我只是做个“引子,具体细节还需自己用baidu进一步查证和搜索事件经过以及专家观点--我相信:到过“永平法硕”网站的人,都知道我授之以渔而不授之以鱼的原则以及熟练掌握网络搜索引擎的要求。

    对于法硕复试的指导,详见永平法硕网站政策专栏: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0275&nowmenuid=500048&previd=0 ,唯一一篇,却足以对付法硕各种面试,注意区分综合素质型复试和传统知识型复试,对于前者,更要了解立法司法和社会热点;要确保心态平和,则最好的方法就是“模拟面试”。

    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法硕复试的面试题小组讨论的案件,有一个就是涉及“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案”的,一个准学员正好之前一直关注永平法硕微博,所以,所以正好听到了我当年正好在我的视频音频网站“永平法学院”针对该案例的专题讲座,即《罚当其罪?--讨论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案.mp3》: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J-IFFTz6A6o/ (土豆已删),很巧,又不巧。

一、2009-2014年大事记

    1.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九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指出:2009年计划安排的立法项目主要有:制定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侵权责任法、行政强制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精神卫生法、国防动员法等法律,修改国家赔偿法、保守国家秘密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邮政法、统计法等法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于2009年2月28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  武汉大学副校长,中国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际私法权威黄进成为中国政法大学历史上第9任校长,从徐显明调任山东大学的2008年11月7日到黄进接任的2009年2月19日,中国政法大学的校长职位一直由徐显明兼任,一人兼任两所名牌大学的校长,这在国内实属罕见。此前,坊间传言新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将在北京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吴志攀、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武汉大学副校长黄进之间产生。

    4、“邓玉娇杀官”事件;

    5、“杭州富家子飙车交通肇事”事件;

    6、“房产局长天价烟”“29岁最年轻市长论文抄袭/天价烟”“某市豪华出差旅游报价单曝光”等一系列网络监督事件的法律意义(宪政意义);

    7、2009年,新增加了30多所左右的法律硕士招生院校,这些学校好不好,有没有报考价值,同样可以参考我之前写的文章中的分析思路,详见永平法硕网站院校专栏:http://www.ypjm.net/ns.asp?nowmenuid=500003,每个到过永平法硕网站的人都必须熟悉《永平法硕择校3因素论》,尤其不要忽略地理位置因素,但整体上是在3个因素上找到“适合自己”的平衡!

    8、诞生于2009年的法律硕士(法学)专业2010年正式招生,从此,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三国鼎立”局面正式成型。

    9、最高人民法学院针对民事诉讼时效出台最新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9月1日正式实施)

    10、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进行修改,修改后的专利法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11、深圳机场女工梁丽“捡”走旅客近14公斤黄金首饰案。

    12、历经8年,最高人民法学院针对合同法的第二个司法解释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年5月13日正式实施)。

    13、2010年9月7日上,江苏新沂发生的“宝马碾童案”,交通肇事or故意杀人?

    14、2010年8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各界热议死刑适用以及总则第一次相关重要修改。

    15、 2010年9月19日,西南政法大学60周年庆祝大会暨第五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开幕式举行,19位省部级校友贺寿。

    16、2010年9月15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日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了2009年9月发生瓦斯爆炸导致76人死亡、15人受伤的平顶山新华区四矿5名矿长。这是河南省检察机关首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煤矿矿长。

    17、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主办,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诉讼法学研究院承办,贵州大学法学院协办的2010年度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工作会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联席会议暨中国司法改革理论研讨会于2010年7月18日至20日在贵阳召开。

    18、北航、四川大学与重庆大学在2010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目前累计有15家法学院获得此授予权,另外,还有10余所正在教育审批审批或自审过程中,尤其是一批985副部级名校。

    19、《侵权责任法》与2010年7月1日实施生效。 侵权责任法对责任进行了整合,涉及产品缺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环境污染、网络侵权、动物致人损害等内容,还明确了产品召回制度、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21、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11年来的首次修改。

    22、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次修订),重点完善了选举委员会。

    23、河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11月19日判决的“368万天价过路费案”。

    24、2011年1月25日,延庆法院公开审理“少年砸ATM分文未得或被判无期案”。

    25、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信息显示,逐步减少学术性硕士数目和比重。逐步增加应用型硕士(即专业学位硕士)的数目与比重,最终达到平分天下,已经成为教育部接下来几年的既定政策,这也意味着专业学位的官方定位已经的确认,也意味着接下来,专业学位(如法律硕士)所面临的培养机制不成熟、经济待遇差异化(如公费名额少,奖学金少)等问题将在政策层面得到逐步得到改善和解决。

    25、201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八》,5月1日生效。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的修正案不仅涉及分则,而且涉及刑法总则的不少内容,修改的幅度也是历次之最!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还连发了3个相关的司法解释,包括罪名、溯及力等。

    26、2011年8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有关情况。

    27、2011年3月10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做报告时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他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28、吴英非法集资被判死刑案(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与非罪、死刑or非死刑,成为社会、司法界、刑法学界、经济学界讨论的热点)。

    3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于2012年3月14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40、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5日发布了《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包括8个部分,总计46条,对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标的物的检验、违约责任、所有权保留、特种买卖等具体适用法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41、2012年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2012年的法治宣传日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 ,服务科学发展”。2012月4日,首都各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集会,隆重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为推动宪法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做到4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

    42、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2013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表示,中央已研究,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今年停止使用劳教制度(后又传为是“改革劳教制度”)。

    43、两会召开,又恰逢10年一次的国家领导人换届,涉及很多宪法学与法理学相关知识点

    44、2012年-2013年,公务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一直是一个热点问题。

    45、2013年的薄熙来案公审:公开审理的重大法治意义,控辩审三方实现的程序正义

    46、2013年《商标法》第3次修改,于2014年5月1日实施。声音可以申请商标、让驰名商标回归本位、设定审查期限、加强侵权打击力度等成为热点。

    47、2013年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做出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司法体制专章论述,其他改革也涉及众多法律问题,对中国法治建设影响深远。

    48、2014年衡阳市人大代表大面积贿选丑闻震惊世界,人大制度改革、人大职能与监督成为探讨热点。

    49、2014年终于迎来正式废除劳教制度,开启法治和人权新篇章,另一个制度引起大家关注:社区矫正制度

    50、刑事诉讼法时隔16年再修改,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为其基本原则之一,修改幅度涉及20个大类问题,刑诉人权得到进一步保护,程序得到规范。

    51、2013年全国124普法日主题: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2015年大事记

《我谈时事新闻引出的2016-2018年法硕考研热点》

     系统的法硕知识点解析我就不说了,大家借助《永平法硕录音》或《笔记》(晚于11月20日则别再购买了,安心看书做题突击吧)等辅导资料,最后九九归一落实到《考试分析》上即可,而零散的(用于查漏补缺的或作为辅助),我也推荐过几个途径:

     途径1:开心地去找度娘,搜索关键词诸如“法律硕士刑法学重点难点”;“法硕重点难点”之类。
     途径2:看看专文《永平法硕5门专业课独家备考方法与技巧》: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0066&nowmenuid=500002&previd=500060,别看标题是说方法技巧,但该文很多地方已经结合时事新闻、历年真题以及学科体系谈了很多重点难点。
     途径3:通过法硕复试真题,尤其是“五院四系”的复试真题--历史已经告诉我们,很多复试专业课题目已经出现在“随后”的初试真题里了。复试题目哪里寻?度娘一样可帮忙。永平法硕QQ空间也收集了一批,其中第6批是:http://user.qzone.qq.com/250622129/blog/1353212392,其它9批,自己看空间。

     记住,年代多旧都没有关系,只要在大纲范围内就行

     今天,我们讲通过“时事新闻(包括司法解释、新法律法规)”引出的当年法硕考研热点,这也不是什么新玩意,以前永平法硕工作室也一直在做,比如《永平法硕笔记》里面的“永平法律案例”以及“补充单”。

      大家知道,每年考试的法硕知识点增减极少极少,也就是说,《考试分析》上那2000余个知识点是不变的,那,什么考?什么不考?今年考什么?无疑,与法律相关的时事社会热点与国家大形势自然会给出题老师带来灵感和素材,所以,下面这些新闻引出的法硕热点,你知道后,一定要自己先总结一下,然后再拿过《考试分析》对比和检查一下做得怎么样了!注意:我们永平法硕的目的从来不是解决“这个知识点今年会不会考?”,而更多的是,检验测试+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系统化知识

     时事社会热点与国家大形势一般要考虑2年左右,所以,去年的也要关注,包括大纲调整与法律修订也类似道理,不要老盯着当年那点料,何况有些调整与法律本就是重点内容,跟年代木有关系。

    顺带想起了一个考生常问的问题:#考过的法硕主观题#不看或随便看一下?我没有也不会顺着你的思路去答,我只说了2句话:(1)同一个考点,可通过不同题型考,可考不同深度,可考不同角度,可与其它知识点结合考,可举一反三让你联想相关考点;(2)至于一模一样的题目再出现,概率的确极低极低!--有此问者,还是“押题思维”在作祟,根源是前期复习不到位。

     首先来关注2014-2015年的国家3个核心主题词:深化改革、依法治国和反腐败!(注意:这种影响会持续到2015年之后5-10年的法硕命题--因为这是长达至少10年的国家战略)!
 
     ◆◆新闻1:十八届三中全会主题词是“全面深化改革”,其中最关键的一个层面就是司法体制改革,举措不少,每每成为新闻热点,如收编铁路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法官职业儿、法官薪酬序列、司法相对独立、干预司法追责、法院拒绝招商、法官判案(而非领导判案,也非审判委员会越权定案)、大法官亲自审案、完善上下级法院之间关系,目的关键在于树立司法权威,让司法真正成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等。

     引出考点:中国的专门法院制度、上级法院如何监督下级法院、法院的工作原则(尤其是独立审判、合议制、审判委员会制度以及适用法律平等原则等等)。
    党中央深化改革具体在司法领域,核心是法院,是审判权,是司法权,所以,这还漏了个知识点:#司法的定义、特征与3大原则#。要深刻理解司法权,就要将#行政和司法#对比,否则,得之皮毛,只会做简答题! 而司法3大原则(平等、独立、事实依据法律准绳)要细看,应用性强,现在考得很细,这里是可以出辨析题或论述题的,并结合民刑学科理解会更深刻。

     延伸考点:与之并列的检察院系统呢?法院、检察院与公安局三家又如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这3点的呢?(注:《永平法硕录音》和《笔记》对此都说的比较多了,要好好体会,别人吐沫横飞讲得再多,都别忘记了自己亲自总结、梳理,才能变成自己的东西)。如果再延伸一点,甚至可以看看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在法院和检察院体制与大陆有何不同?
    执法的四大原则(依法、效率、合理、程序),尤其是合理性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会辨析,会分析小案例!

     ◆◆新闻2: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词是“依法治国”,这是我dang第一次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的中央全会。

     引出考点:法理学里这一章节要系统梳理:法治的原则、标志、条件、理念以及实施等,也可以从什么是依法治国what,具有什么特点才叫依法治国(what in detail),怎样实现依法治国(how)等基本逻辑思路。

     延伸考点:一说到依法治国,我们就会想起“首先要依宪治国”,而依宪治国首先会让法硕考生想起宪法学里的重要考点即“四大宪法基本原则”,为便于记忆,我们习惯简称叫“三权一法”: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权力制衡+法治原则,尤其是法治原则,具体含义是什么?在我国宪现行法里面有何体现? 当然,还有一个考点叫“宪-政”,不过这个词语当今还有点sensitive!

      一下子我又到2015年司考的最后一道大题,大概意思是“结合立法、司法、行政等角度,谈谈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新闻3:中纪委全力反腐败,严惩贪官,世界轰动。

     引出考点:2015年最大快人心的事情就是看老虎罗马。永平法硕以前一直告诫大家,刑法分则主要考常见性多发性罪名,而贪污贿赂类罪名就是典型的例子(专业性很强的一些罪名不常考或考的很浅,比如一些经济领域的犯罪,因为行业的原因专业性很强,外人很难理解其晦涩的专业术语和行为手段,比如证券市场的一些犯罪,最多考考皮毛)。所以,贪污罪、受贿罪、刑法修正案新增加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加重了刑罚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以及挪用公款罪,几乎都已经在主观题里都考过了,而且题型多样多变,深度时深时浅,细节考察越来越严(如国家工作人员定义),与刑法总论结合越来越紧密(如共同犯罪、单位犯罪),所以,这一章节反腐败的罪名都要细细把握,必要的借助度娘扩展知识和自我整理总结,另外,习题中遇到这类相关知识点的题目有所心得,记得转移到《考试分析》。
    对2017年及其以后的考生,我要增加考一道题:刑法修正案九将受贿罪的金额标准去掉,请用“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分析其意义或者说合理性。

     延伸考点:类似罪名,如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徇私枉法罪中受贿的等。

     ◆◆新闻4:最高法院相继两名大法官腐败违纪下台(黄松有and奚晓明),社会极大震动,司法信誉严重受损,要知道,两位在被查之前,可都是名声赫赫的“学者型法官”,法学博士,而而且亲自审理重大复杂案件,今年被查的奚大院长,那还是民法典编撰的主要负责人之一。

     引出考点:最高人民法院的职权的性质和地位、最高人民法院的职权(通俗讲,大家都备考大半年了,人家问您:“最高法是干啥的?”你的一二三四能上来几句呀)-监督权、审判权、审判监督权以及特有的死刑复核权与司法解释权,最后还有一大堆行政事物!

     ◆◆新闻5:高级公务员和国家主席对宪法宣誓制度实施。
 
    引出考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人事权,即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分别有哪些? 不烦看看这个:http://news.xinhuanet.com/2013lh/2013-03/10/c_124439555.htm,结合《考试分析》和《宪法》,自己梳理一下。

    延伸考点:国家主席的职权?或辨析“中国国家主席是虚职?”   全国人大与其常委会在职能上的区别??

     ◆◆新闻6:国庆前夕,普天同庆,发扬人道主义,Xi总发布特赦令(针对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一项几十年都未使用的xianfa制度再次引起大家的热议。

     引出考点:大赦与特赦制度及其法律后果。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精神。(这本非传统重点知识,但今年这事情来了,就顺带要关注一下)
      (法条:中国现行宪法第60条和第80条规定,特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实施特赦。中国刑法第65条规定,被特赦的罪犯释放后再次犯罪的有可能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

    延伸考点:四类罪犯及其例外提醒我们还要高度关注:犯贪污受贿犯罪、故意杀人、qianjian、qiangjie、bangjia、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有组织犯罪(主犯以及累犯)等等。

     ◆◆新闻7:最高法发布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画了两条利率保护线,引起社会热议与法律界探讨。

     引出考点:《合同法》中“借款合同”相关重点,尤其是利率的法律强制性规定(上限 ,但司法解释的具体比例数值并不需要大家掌握),尤其注自然人借款与银行借款的区别。

     ◆◆新闻8:香港普选风波,占中风波,最近中联办领导关于香港特首地位等的讲话,引起很多关于“一国两制”的讨论与争议,关键还是“一国两制”的含义,一方强调“一国”,一方强调“两制”,进而强调“港人治港与高度自治”。

     引出考点:香港SAR政治制度与法律制度,包括特首地位、行政主导下行政-立法-司法三者的关系与平衡以及与英美传统“三权分立”之区别,香港“高度自治”的含义以及与中央的关系(SAR的法律地位)
 
     延伸考点:澳门呢?

     ◆◆立法法修改与刑法修正案九:修正案九时间太近,2016年法硕应该不考,但2017年法硕则肯定是要考的。2015年《立法法》进行较大幅度的修改:http://www.chinanews.com/gn/2015/03-15/7129881.shtml,亮点不少。

     ◆◆2015年8月,选举法第6次修订,重点完善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制度以及严谨境外资助!

三、2016年大事记

1、2016年1月1日生效的《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最高法: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2016年1月19日发布。

““公共交通工具”,包括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地铁,轻轨,轮船,飞机等,不含小型出租车。对于虽不具有商业营运执照,但实际从事旅客运输的大、中型交通工具,可认定为“公共交通工具”。接送职工的单位班车、接送师生的校车等大、中型交通工具,视为“公共交通工具””等。

3、《最高法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

善意取得制度以及“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等。

4、《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

“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等,以及需要支付货币的其他利益如会员服务、旅游等。后者的犯罪数额,以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数额计算。”等

5、2016年9月13日,备受关注的快播公司及王欣等人涉嫌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最终判决快播公司及王欣等四名被告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成立,判决快播公司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罪与非罪,轻判与重判,法律对技术的态度等,都广泛引起社会讨论。(快播公司是否负有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快播公司是否实质介入淫秽视频的传播?王欣等人对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是否存在主观故意?)

6、2016年娱乐界乃至法律界最关注的莫过于王宝强离婚案,讨论集中在财产分割、婚姻中过错以及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隐私权与名誉权之争等。

7、2016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民法总则(草案)》,这对于中国民法学界一直鼓吹的中国民法典的编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当然,具体何时正式通过,还需不少时间。新的草案内容也引起了社会和法律界的广泛关注与讨论,号称亮点“闪瞎眼”:http://www.acla.org.cn/html/xinwen/20160628/25738.html

8、热点案件:魏则西事件、网约车立法、雷洋不起诉案、山东疫苗案、聂树斌案重审、高考跨省生源调控争议、内蒙古农民收玉米被以非法拘禁罪判刑案、天津大妈摆摊打气球被判刑3年半案等,可以从法治原则、立法原则、法律价值、现行法律规定与解释、国家政策等多角度进行分析,复试可能会遇到。

9、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发布了很多批指导案例,涉及主题包括:电信网络诈骗罪、毒品犯罪及吸毒诱发次生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被撤销监护人资格、2015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典型案例、环境保护行政案件、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等。

四、2017年大事记

1、民法总则草案三审,涉及众多热点问题:紧急救助免责条款、见义勇为者免责规定、因故意犯罪撤销监护权不可恢复、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特别法人、征收征用给予公平合理补偿!【我的微博已经系统解析,搜索关键词:民法总则】

2、《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17年1月1日实施。

3、2017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发布,核心就一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2017年3月,民法典的核心理论部分《民法总则》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意义重大,创新不少,将于2017年10月1日实施,而原相当于“临时民法典”地位的《民法通则》,仍然继续有效。

5、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扩大了犯罪主体和侵犯个人信息行为的范围。

《解释》共13条,将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以及犯罪竞合、单位犯罪、数量计算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便于司法实践中加以适用,体现打击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6、2017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发布,《规定》共27条,分别对完善诉讼制度、强化对股东法定知情权的保护、完善对股东利润分配权的司法救济、规范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和完善股东代表诉讼机制作出积极探索和规定,对于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审理好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纠纷案件有着积极意义。

7、2017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毫无疑问,这对于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对于律师执业以及法学科班生职业发展,都是一个重大利好,不少法学院已经专门成立了“刑事辩护研究院”,比如西北政法、华东政法等!

8、山东于欢案(辱母杀人案)在全国引起舆论关注:正当防卫认定与无限防卫权的现实困境;基于亲情和激愤杀人对量刑的影响;处警民警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界限;民间非法借贷的社会危害与制度困境。

9、江歌案:两个热点,刘鑫事后的坦然,引发道德与法律审判;凶手在日本法院被判20年,再次引发死刑适用和刑法空间效力之讨论。

10、2017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解释》共26条,分别对医疗损害责任的适用范围、诉讼主体、证据与举证责任、医疗损害鉴定、不能取得患者近亲属意见的具体情形、多数人侵权责任、连带责任与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等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11、继《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之后,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修宪、与检察院的分工、权力的监督、与诉讼法的关系等等再次受到法学家的热烈讨论。

12、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7年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 :王老吉与加多宝包装装潢纠纷案、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案、女博士诉北大撤销学位案、腾格里沙漠系列公益诉讼案、福昌电子破产重整案、国内首起网购平台打假案、腾讯诉“今日头条”侵权案、生父母向养父母索要孩子案、首例“毒跑道”公益诉讼案、江苏省政府环境公益诉讼案。

13、2017年7月25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4、“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1、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 2、于欢故意伤害案; 3、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被宣告无罪案; 4、简阳市政府被诉公告违法案; 5、王老吉加多宝红罐装潢纠纷案; 6、全国首例“毒跑道”公益诉讼案; 7、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 8、奢侈“包包女”拒不执行判决被搜查案; 9、“百名红通”1号杨秀珠回国受审案; 10、卢荣新无罪释放案。

15、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于欢故意伤害案、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内蒙古农民收购玉米案、赵春华涉枪案、卢荣新无罪释放案、任润厚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申请案、“e租宝”非法集资案、山东非法疫苗案、组织刷单入刑第一案、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

16、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司法政策/司法解释/指导意见:(婚姻法解释二补充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依法行使行政诉权+排除非法证据+刑事诉讼制度+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金融审判+公司法司法解释)。

四、2018年大事记

1、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重点集中在“监察委员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于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对监察的原则、性质、职责、范围、程序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落实其“监督、调查、处置”职权。

3、2018年也是“司法体制改革年”:立案登记制、司法责任制、法官、检察官员额制;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等;进一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推进庭审公开,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突破200万场。

4、2018年,法院系统“执行攻坚战(2016-2018)”的决胜年取得胜利,主要措施:网络查控系统、失信被执行人、网络司法拍卖、规范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5、2018年10月26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五年修订终于画上句号。条文数量从原有40条增加到59条,而且在体系框架上作了较大调整,完善了人民法院工作原则,健全了人民法院组织体系,完善了最高人民法院职能,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制度进行了完善。

6、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8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布指导性案例。”人民法院组织法首次确立了指导性案例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专门法院的监督和指导方式除审理上诉、抗诉等案件进行个案审判监督、制定发布司法解释进行法律适用指导外,还有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介于个案审判监督与法律适用指导之间的类案指导。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发布20批106个指导性案例,在规范法官自由裁量行为、统一法律适用、指导下级法院审判,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7、2018年1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起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8、2017年12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法〔2018〕1号)

9、2018年11月1日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会上习总就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深刻阐释,突出强调“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提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6个方面政策举措。

10、2018年,多地频频爆出的“套路贷”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018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主要针对民间借贷案件中涉嫌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问题,提出了审理思路。

11、2018年十大热点刑案:昆山于海明案:明确正当防卫界限标准;张文中案:依法保护企业家的“标杆”;鸿茅药酒案:引发多方位思考(如何依法依规开展药品宣传,如何慎重对待涉及药品的不同观点,如何防止民事纠纷刑事化)、杭州狗主人打人案:养犬管理法规不能再“沉睡”;长生疫苗案;金哲宏案(冤假错案:“公正可能迟到,但它不会缺席”);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互联网下共享经济监管缺失的代价;上海杀妻藏尸案:自首能否“免死”;张扣扣杀人案:没有侠义只有犯罪;“乐清男孩失踪”案:现实版“狼来了”(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杭州莫焕晶纵火致四人死亡案再次引发人们对死刑的关注。

12、继2017年的于欢案,2018年的昆山反杀案和涞源反杀案再次引发人们对正当防卫和无限防卫权的大讨论

13、2018年度十大民事行政案件郑州电梯劝阻吸烟猝死案叶挺近亲属诉西安摩摩公司名誉侵权纠纷案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案、苏嘉鸿诉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决定案、丹东益阳公司申请丹东中院错误执行赔偿案、法国迪奥尔公司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许某诉区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再审案、江苏省政府诉安徽海德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淘宝诉美景公司大数据产品不正当竞争案、南京旅客穿越铁道被挤压致死案(车站已充分履行了安全保障与警示的义务且事故后的处置及时、得当,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4、2018年3月28日,山西吕梁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张中生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案表明,死刑当慎用,但并没有“贪官免死”一说。

张中生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4亿余元,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对折合人民币共计1.3亿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15、2018年发布的司法解释(法硕考研范围内):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8〕12号;两高《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17号;两高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18〕19号;《最高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18〕20号;《最高法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21号;《最高法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2号。

16、公益诉讼、最高检内部机构改革等,亦是热点。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8〕11号。

五、2019年大事记

1、2019年3月1日,赵宇见义勇为一案,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2、民法典各个分编的草案陆续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

3、新的法律发布或生效(修订):法官法、检察官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商标法、证券法等。

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指导民商事审判工作。

5、热点司法案件主要有:孙小果案、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顾雏军案与孙夕庆案等。

6、热点法律词:烧黑除恶、民法典、人工智能、智慧司法、监察法、认罪认罚从宽等。

7、政治时事(民主法治):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决定》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国人大开通网络平台,公民可以“一键启动”备案审查、最高检内设机构重塑性变革、民法典(草案)整体亮相、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实施特赦、收容教育制度废止、法官法检察官法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启动大修等。

2020年始于武汉的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法治与国家治理体系的不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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