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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谈法硕专业课真题使用技巧与下载(5.0版)


修订:2017年1月/2015年/2012年3月/2011年10月/2010年10月/2009年

永平法硕录音最新版:http://www.ypjm.net/ns.asp?nowmenuid=501203(专著+公益)

    此指导专文为永平法硕备考之“核心7篇”之一!

    凡是购买了《永平法硕笔记》或《永平法硕录音》的学员,我都会随赠了我收集整理的《永平法硕真题》电子版作为参考,一是因为真题重要,是备考“三大法宝”之一,二是因为电子版很方便搜索关键词,比如,我总说“刑法里的共同犯罪特别重要”,那你是不是应该在里面搜索一下下列关键词:“共同犯罪”、“共犯”、“主犯”、“教唆犯”、“从犯”、“单位犯罪”之类,看看,到底出现了多少次,到底真题怎样就一个知识点、相关知识点从不同角度、深度、题型、结合其它考点来测试你们的!你就会有针对性地在共同犯罪这一章多用点心,也会明白所谓的“考过的是不是就不会再考了”是多么可笑和幼稚!!

    另外,很多人手头也买了“真题解析”的纸介质版书(无所谓谁的版本,就是真题汇编+参考答案即可),对于法硕真题的重要性与使用方法我在《永平法硕专业课10大备考建议7.0版》里已说: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0021&nowmenuid=500002&previd=500052,里面有一句话大家记牢了:“永平法硕系列学习方法”的所有的复习活动(包括做题、包括看法条)和书籍资料选择都是紧密围绕教材《考试分析》展开的,直接目的都是为了更好、更深刻的理解、运用和记忆《考试分析》的知识点,最终目的是会做真题,而且,考前20天的突击记忆也是这本你做满标记和注释的《考试分析》,不是什么笔记!更不是押题!

    真题作为“法硕备考三大法宝”之一,今天我再分两个部分/角度详细论述,包括法硕真题的下载地址、包括我的一些搜索举例等!

第一部分:真题使用的注意事项与技巧

  绝大多数考生都有法硕真题汇编这本书,但很多人简单地以为就是一套题而已,所以我在此强调几个真题使用的注意事项与技巧,供大家参考,同时结合了《永平法硕5阶段复习法》:

  1、通过历年真题你可以知道出题的思路、题型、难度、考察方式、分值分布,这可以极大增强复习的针对性,所以,即使你在还不知道法律是什么东西的时候,也就是刚开始复习的时候,你都可以拿一套真题先来看看,毕竟都是中国字嘛, 至少可以先看看题型、分值等, 会有什么收获与心得,去做了才知道!

    尤其是法硕法学的考生,你有法学基础,所以,决定考法硕的第一天,你就可以做一套法硕真题,看看其难度、角度和题型,尤其是主观题:简答、分析论述、案例、材料题等!经常在网上看到前辈关于法硕不同于司考、不同于期末考试,但到底有多不同,怎么不同,自己做题才能真正体会,才能真正知道怎么去调整应对-不同人基础、优势不同,策略也会不同!

    法硕法学和法硕非法学的主观题题型是有差别的!

  2、看完第一遍教材《考试分析》》(2个月左右),我建议你做1套真题:无论是开卷还是闭卷,做完了用你大学生聪明的脑袋去自己去思考一些问题,这时你已经有了一些法律基础了,你会有一种全新的体会的,包括你们之前常听说的一些所谓“秘笈”到底对几分:考法硕就是背《分析》、大多数题直接从法条里就能找到答案等等;

    如果这时候你还没有看过《我谈法硕主观题答题技巧与模式V6.0》: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0074&nowmenuid=500002&previd=500060,我真的要打你屁股了!天天在永平法硕网站或微博逛着,这么核心的指导专文还不去看?!我还要求你们每2个月看一次呢!

  3、经过了单元习题训练再去做2套真题:这时,最好是闭卷,做完了再用你大学生聪明的脑袋去自己去思考一些问题,包括:做单元题和做套题有何区别?真题主观题的考点集中在哪些学科或章节?所谓的传统重点难点在真题中的体现是怎么样的?哪些题,你觉得只是没有记住或表达不够完善准确,而哪些题是连门都没有找到,甚至开卷也不知如何下手?接下来的“看书+套题”强化阶段,哪些方面要加强?记忆、理解和运用,这三个考研的层次,在真题中如何分布?.....不同的考生,会出现不同的问题,所以,前辈经验永远是参考!

    大家思考一下:物权法重要,合同法重要,但物权法里的三大担保物权和合同法里的买卖合同,更显得重要(重中之重),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家要思考一下:你假定是开卷,你能的多少分(这个分数,意味着主要凭借“记忆”和“现有”的理解能力与解题能力能够拿到的分数),失去多少分(这个失分,意味着你还有很多理解与解题的功夫要下)。

    正式报名前可以用比较新的2套真题对自己的实力做一个大致的测试(实力自己知道哈,别跟我说什么“心有不甘”、“怕丢面子”、“我只考虑985名校”之类)!

  4、模拟题套题训练阶段(即 “看书+套题”强化阶段 ),真题本身就可视为“模拟题”:闭卷,通过真题的训练,知道自己哪一科目、哪个章节、哪种题型、哪个知识点还是自己的弱项,需要强化与补足,并借每一套模拟题的训练将教材《考试分析》迅速过一遍。

    每一个真题,不是为了一个答案,都要举一反三、要联想相关知识点、要总结规律,2013年-2017年,“无因管理”的考题至少出现了两回,那么你就要回去看无因管理的方方面面,包括立法目的、基本概念、构成要件、法律责任、常见例子、曾经做错的习题,还要联想到其“形影不离”的“不当得利”,而且要往上看上一级概念:债的类别(另有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等),能联想到多远,你就测试了、学习了多远;

    每一套真题,不是为了一个分数,而是逼着你去系统看0.5次《考试分析》,会让你对整个《考试分析》有更好的把握,尤其是体系和知识点的相互联系,会让你逐渐知道哪些是重点章节、哪些是常考罪名、哪些是重点合同类型、法理学论述题一般会集中在哪里、法理学和其他学科的互动、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之间的互动等!

  5、考前30天:全真全封闭环境下用最近的2-3套真题测试自己,并自己给自己打分,然后借助教材《考试分析》和因特网查询进行查漏补缺。

    《我谈考前60-20-7天的计划与冲刺V6.0》 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0058&nowmenuid=500002&previd=500051,这个阶段的自测,两个目的:查漏补缺+保持热身。得多少分都无所谓,能越发现问题,解决一个是一个,哪怕十个问题只解决了一个,也是好事!

  6、不要以为以前考过的知识点今年就不会考了,这种想法很幼稚也很可笑,而且完全带着“押题”心态去备考,思想根源就错了,不利于从根本上取得高分(第二部分将重点展开论述此点)。

    当然,有的考生买了真题知识点汇总和归类分析之类的书,主要是列出真题的知识点清单,哪些知识点考的频率最高,那些属于重点,案例题一般考什么等,这相当于别人给你做真题的分析归纳,有的话也可以认真看看,但也不能代替做真题本身。

    另外,大家在做题的时候,本身就应该在本能地去总结归纳这类问题,这也是使用真题的目的之一,不然怎么去发现命题规律,怎么去提高主观题解题的能力?!

    7、重大法律修改:比如《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刑法的总则部分条款发生了改变,所以,2011年之前个别刑法题目的题干部分和答案可能已经不适用了,但这并不整体上影响真题的使用价值和使用目的!对于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总则做了哪些修改,您是必须牢记于心的!你完全可以自己试着修改过时的习题。

    《刑法修正案九》《立法法》或其它重大法律修订或司法解释,也是类似道理。

    做真题绝不是为了去背几道习题的答案,而是要在这些“最好的”的习题训练下提高你的解题能力、答题思维和法律思维能力,同时强化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阅读上述几点建议前,请事先阅读指导专文《永平法硕5阶段复习法5.0版》,不然会不知所云: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0056&nowmenuid=500002&previd=500051,因为我前面就是结合复习阶段来论述:不同阶段、使用真题的方法和目的都有不同!

    法硕法学的真题始于2010年左右,比较少,更要多研究一下,有时候甚至要重复利用,因为你们有4年的系统法律学习基础,我就不多说了!

  最后祝愿大家备考顺利,心想事成!

第二部分:做真题为了什么?考过的主观题还会再考吗?

    2016年1月,YPZD我曾经发过一个帖子“后来的法硕真题,刑法三大机能选择题已考,贷款诈骗罪简答题已考;刚结束的2016年,结合犯和赌博罪简答题考了!” 有人又要问:“考过的主观题还会再考吗”?今天,我再说几句,系统回复如下(每年都有一堆人问):

    (1)有这种思维的人,无非又是“押题心态”在作怪,这种思维要不得,其实,就算你真有这疑问,但真题就在你手里,你不会去查证吗?!还有,历史不也曾经是未来吗?!我相信,就算你有这种错误的思维方向,如果你真的去查证了,在查证的这个过程中,一定也能收获很多东西!

    法硕备考中,尤其是到了后期,想到或偶遇什么知识点,第一反应是:以前考虑过这是一个考点吗?掌握了吗?不会就立即去看书,要是以前甚至都没有考虑过,更要去看!除非你觉得根本不会考(但不是因为考过)或不重要!!而不是,“今年会考吗?!”谁知道呢!2000多个知识点!

    (2)做真题,真正的目的之一,是去发现命题规律与特征,是去举一反三,比如哪些章节哪些知识点考的比较多(物权法?买卖合同?法律渊源?依法治国或法治理论),与《考试分析》相比,如何灵活命题(举例?反说?案例?社会现实-比如2015年左右考的“公检法三长联合会议”材料分析题),案例习题集中于哪些考点,相关的知识点掌握了没有(并列概念、上位概念、知识体系等),简答题分成哪些类型(构成要件、类型、法律后果、XX与XX的区别等),简答题如何出人意料(次重点、非传统重点),法条分析题如何演变(从按模式简述,到实际上演变成“材料题”来分别提问),辨析题规律(半对半错不全面或条件不充分为主,全错为辅,有时则是全对),论述题集中于哪个学科的哪些章节(现实性很强,包括2014年左右考的“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等,详见《我谈法硕专业课真题下载与使用(3.0版)》: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1111&nowmenuid=500002&previd=500069

    (3)其它目的诸如:提高解题能力、适应真题测试、做一套题相当于对整本《考试分析》过掉至少0.5遍等,在此不再赘述。

    尤其要记得,做完一套真题,不是对完答案算个分数就“万事大吉”了,因为套题是跨章节跨学科的,所以,一套真题坐下来,一定要倒逼自己去复习、温习或查漏补缺相关知识点和薄弱学科/薄弱章节,去继续归纳总结,甚至找专门的习题做!这样才会有“ 做一套题相当于对整本《考试分析》过掉至少0.5遍 ”!

    (4)考过的主观题,再考一模一样的概率极低(尤其10年内,至于20年内有无可能大致重复,并不排除,因为命题老师可能都忘了或懒得去查了),但换个题型(简答改为选择),角度(构成要件改为例子判断),深度(简单题改为论述题,选择题加深为案例题等),广度(只考构成要件,到概念和法律责任等一起考),都不奇怪,更何况,知识点之间有时候是互相关联的,“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则“其一”也无法真正理解好运用好;

    以“不当得利”这个知识点为例,我搜索了永平真题的一些关键词(2013-2017年),至少有考小案例判定某笔款项为不当得利的、有直接考构成要件的、有选择哪些是不当得利的例子等。想一想,如果构成要件没有掌握好,你如何判定哪些情况下属于不当得利?如何排除干扰项?!

    再比如,这次如果考了“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我下次可以专门考这里面更重要的“诚实信用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甚至是“绿色原则”,题型更是可以是选择(含判断、含小案例、含法条等)、简答、辨析或揉在某个案例里,甚至,可以与其它考点结合靠论述题!

    考察范围可大可小、考察深度可深可浅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5)大家对当年大纲和法律修改很关注,但我多次提醒,两三年前的更要关注,包括一些热点社会法律事件,详见《永平法硕2009-2018年立法司法热点集锦》: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1103&nowmenuid=500002&previd=500069,比如《立法法》《代表选举法》或物权法司法解释等。

    复试中,更是如此(包括一些社会热点案件),比如2017年“于欢案”引出的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无限防卫权,真题( 2013-2017年 )至少出现了5次,不仅考了“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及刑事责任”,而且考了很多选择题,都是以小案例来来判断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如不属于,则又要区分防卫过当、假想防卫等。不仅仅是刑法,真题里甚至还考了民法里的私立救济形式,因为也涉及“正当防卫”!那么以后正当防卫会怎么考?初试和复试,后者更灵活且无标准答案,但作为一个传统重要考点,基本的东西你总是要掌握的,别又去想“今年会考吗?”

    (6)整体的系统考点和重点难点不因年代而变,这也是为什么最近把几年前公布在土豆网的一些划重点录音讲座发给大家的原因(邮件索取:13520569164@163.com )。当然,“整体不变”不等于“一成不变”,每年多多少少总会有一些增加与变更这是难免的,毕竟,法律在变、司法解释在变、大纲在变、甚至一些写到《考试分析》上的理论也在变(增改删或完善)。比如“司法的原则”,我假定以前考过,但以后能不能再考?当然可能,因为2017年已经对这个知识点做了很大的补充与完善,甚至,也可以仅仅抽出其中的一条原则来考,考辨析、考论述或就考简答!!

    这个我不举例子了,以刑法分则为例,自己运用《永平法硕真题》的电子版的搜索功能,去看看刑法分则在“选择题、简答题、案例题甚至辨析题”里,都考了哪些罪名?哪些罪名在重复地考(虽然角度、深度、题型或许不同)?

    在《永平法硕5门专业课各自学习方法V8.0》这篇核心指导专文: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0066&nowmenuid=500002&previd=500060,里面我也谈了不少知识体系和传统重点难点!!

    (7)知识点之间是互相关联的,是一个内部互相影响的体系,不能割裂开了,所以,就算重考主观题概率极低,你一样不能忽视。举个例子:刑法三大基本原则,一直是很重要的知识点,是刑法学的理论基石,假定主观题它考过或考过其中一个原则,你就不看了吗?就不深入理解了吗?就不用之来指导你后面所有总则制度和分则罪名的学习了吗?非也!不懂这三大原则,你后面很多知识点就理解不了、运用不了,更不用说去将原则与制度互动学习、互相促进了!不了解罪刑法定,你怎么去理解那些罪名和行为的高度精确性,怎么去了解刑罚的适用规则;不了解罪责刑相适应,你怎么去理解主观恶性和各种客观情节?!

    真题重要,但真正会用真题的有几人?!

    但我还是要提醒一句,“三大法宝”里,相对于《考试分析》的地位和重要性,真题和法条都是处于辅助和从属地位!

永平法硕李志勇学长完善并修改于葫芦岛

    附件1:

    1、法硕历年真题以及解析下载地址(2000-2008):

http://ishare.iask.sina.com.cn/f/16517841.html

    2、2008年以后的法硕真题以及解析(网络下载):

    【自己去百度搜索,包括新浪Ishare、百度文库、法硕辅导班等,别再指望我(永平学员会免费赠送电子版,但个别遗漏的,也要自己去查,或者是利用新法硕《大纲》后面附的最近2年的真题)】

    附件2:

leo



来自哪里:杭州
学长 你好
我现在第一遍看指南,我读过了5步法和第一二遍看指南的方法这两篇文章,你说要“读懂”。我也按着这个目标在努力,看书的时候都感觉看懂了,但我总在想这样是否已经达到了第一篇看应该达到的效果。学长可否再具体一下第一遍和第二篇应达效果的一些具体构成要件?还有一个问题,指南里有一些相同概念在不同章节却用不同的文字描述的,但意思很相近。考虑到法律书面表达的严谨性,不知道我能否把他们用同一种文字表达来记忆?谢谢。
版主李志勇学长回复:(2009-5-4 10:05:03)
    1. 很多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这和理工科比如数学中“1+1就等于2”这样轻易可以量化是不同的;
    2. 你也不是第一次学文科的东西,比如你中学第一次学历史、学政治,你是怎么处理的?法律也是类似,只不过换了一本书、换了一套题而已。
    3. 你以后还会参加很多考试,而且也是第一次参加,难道你就一样跟着次一样没有辙了?
    4. 历年真题,你去看过没有?怎么看?见我网站备考专栏相关文章。看书的最终目标,简单地说,就一个:“会做真题了”。--但这个目标绝不是一步就到达了。
时间:2009-5-2 23:29:26 IP:124.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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