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法硕笔记(第五版)》第05号补充单
发布时间:2010年3月5日 13时22分
Title: |
《永平法硕笔记(第五版)》补充资料----2009年法律硕士大纲变动 |
From: |
永平法律工作室 |
To: |
200801-200831 |
Date: |
2008-09-12 |
No. |
YPJM-2008-BGR-08-005 |
Key Words |
真实法律案例 法律硕士之家 2009年法律硕士大纲知识点变动汇总 新增加重要知识点 法学知识体系 指南与分析 民法的渊源 遗产的处理 表见代理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Notes: |
本资料为《永平法硕笔记(第五版)》的8月份的补充,主要告知“真实法律案例”与“2009年法律硕士大纲重要知识点变动汇总” |
Pages: |
共3页 |
第一部分:本期法律案例:
http://www.xici.net/b982646/board.asp?sub_id=1026210
[注意:如果你有空上一次网,请登陆:“法律硕士之家-永平法硕”
(http://www.xici.net/b982646/)的“典型法律案例”分论坛阅读我收集整理的一系列真实法律案例,请有选择性地阅读案例:以JM考试范围为限,重点关注自己不太懂的知识点,法硕常考知识点以及社会热点,这是为了增加法律基础,培养法律思维,突破法硕案例,也是为了增强法律学习的乐趣,让考研紧张的心情放松一下,去看一两次即可,不必常去。]
第二部分:2009年法律硕士大纲知识点变动汇总
[注意:一如我预测的那样,作为全国性考试,历年变化都是非常非常小的,而且不会打乱整个知识体系。今年的变化更加小:有些知识点去年就有,只不过现在单列出来而已;有些增加的知识点仍然是非重点;新增加的知识点也未必考。请特别关注我标注为蓝色和加注“重要”或“非常重要”的知识点。8-10月份,我会将把具体内容分批整理给你们。记住我告诉你们的话:一如既往按部就班的复习,吃透教材,吃透原知识体系;如果卖了新书,抗议考虑把新增知识转移到原教材中去;切忌《指南》与《分析》(如同时有)不要对比着看,否则原来存在大脑里的知识记忆体系全被打乱了,可以原书做教材,新书只是作为一个针对个别知识点或者科目的辅助。]
刑法:
第十五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增加了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和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第十八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增加了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民法
增加了 民法的渊源(非常重要) 第四章 法人与其他组织 第四节 其他组织将其他组织的概念和特征改为非法人组织的概念与特征 将其他组织的种类改为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增加了 三、合伙企业
第六章 代理 第四节无权代理在三、表见代理中增加了常见的表见代理产生的原因;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非常重要)
第二十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 第一节婚姻家庭法概述在一、婚姻、家庭的概念下增加了婚姻的概念;家庭的概念 第七节遗产的处理在三、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下增加了被继承人债务的范围;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办法(非常重要)
法理学
第六章 法律体系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增加了 一、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色(重要) 第九章 法律实施 第四节 守法 增加了 三、守法的原因 四、守法的态度 第十章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第一节 法律解释 将 法律解释与学理解释 改为 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重要) 第十三章 法治 第三节 法治国家将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高度的民主政治体制;全民较高的文化素养改为良好的法律秩序 增加:第四节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非常重要,系统论述和理解) 一、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历程 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高度的民主政治体制; 全民较高的文化素养。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依法治国是社会注意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注意法治的根本保证。 四、依法治国方略及其实施依法治国的必要性;依法治过方略的实施
第十四章 法与社会 第一节法与经济增加了三、法与市场经济法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关系的历史发展;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
中国宪法学
第五章国家机构 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增加了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法律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特殊的身份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非常重要,紧密联系实践)
中国法制史
唐朝法律制度 增加了 五、经济立法土地立法;赋役立法;禁榷制度;对外贸易制度 (唐朝立法向来是法制史重点) 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增加了 一、立法概况 立法原则;立法活动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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