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
《永平法硕笔记(第五版)》补充资料----09年法硕刑法新增知识点解析 |
From: |
永平法律工作室 |
To: |
200801-200832 |
Date: |
2008-09-25 |
No. |
YPJM-2008-BGR-09-006 |
Key Words |
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五)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贷款诈骗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法定情节 单位犯罪 刑法重点难点 新增罪名司法解释 |
Notes: |
本资料为《永平法硕笔记(第五版)》的9月份的补充,主要告知刑法重要修正案与“2009年法律硕士大纲刑法部分新增重要知识点解析” |
Pages: |
共3页 |
第一部分:本期法律法规(注:范围以法硕大纲为限)
刑法修正案(六)
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6-06/30/content_323253.htm
刑法修正案(五)
http://news.xinhuanet.com/zhengfu/2005-03/01/content_2631777.htm
第二部分:刑法新增加罪名
1.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刑法修正案(六)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新增罪名之一。
《刑法修正案(六)》规定在刑法第175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75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难点:与193条的“贷款诈骗罪”相区别 (注意:因为金融犯罪过于专业化,考试中出题难度不宜过大,所以考生务必熟记相关法律条文)
2.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刑法修正案(五)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新增罪名之一,相关罪名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刑法修正案(五)》规定:在刑法第177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77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3.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刑法修正案(六)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新增罪名之一。
《刑法修正案(六)》规定将刑法第312条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
第三部分:14个新增罪名的司法解释(注:罪名范围以法硕大纲为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已于2007年8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6次会议、2007年9月7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8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1月6日起施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
(2007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6次会议、2007年9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82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作如下补充、修改:
刑法条文罪名
第134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六)》第1条第2款)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第13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第3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139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第4条)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第161条(《刑法修正案(六)》第5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取消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罪名)
第162条之二(《刑法修正案(六)》第6条) 虚假破产罪
第163条(《刑法修正案(六)》第7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
第164条(《刑法修正案(六)》第8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取消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罪名)
第169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第9条)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第17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第10条)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第177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五)》第1条第1款)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第177条之一第2款(《刑法修正案(五)》第1条第2款)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
第182条(《刑法修正案(六)》第11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取消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罪名)
第185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六)》第12条第1款)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第185条之一第2款(《刑法修正案(六)》第12条第2款) 违法运用资金罪
第186条(《刑法修正案(六)》第13条) 违法发放贷款罪(取消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罪名)
第187条(《刑法修正案(六)》第14条)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取消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罪名)
第188条(《刑法修正案(六)》第15条)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取消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罪名)
第262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第17条)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第303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六)》第18条第2款) 开设赌场罪
第312条(《刑法修正案(六)》第19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取消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罪名)
第369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五)》第3条第2款)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第399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第20条) 枉法仲裁罪
李 志 勇 老 师 警 示 语
刑法学的整个知识体系并未改变,也不会改变,这意味着其法硕考试的刑法重点难点(高发性常见犯罪,非专业领域的犯罪以及刑法学总则)不变。所以,不要因为新增加了几个新罪名,就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新增罪名上来,这样就犯了“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