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谈法律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或国际交流(4.0版)
【修订:2015年5月-2014年1月-2013年10月-2012年7月】
先给大家一针“强心剂”:这些年来,在我面试的法律硕士毕业生中,具有海外留学、海外交流经历的越来越多了,当然,他们多是牛人!
今天,我通过此文对前述咨询问题来个一揽子总结性回答:
(1)风水轮流转,现在是英美法系(普通法系)占主导的时代,所以,海外留学还是首选英美、澳新、加、香港地区,然后才是法国德国日本等典型的罗马法国家(大陆法系)。既然是在英美国家学习,你的外语自然是要一流了(外语在任何时候都是一种重要的工具),更何况法律本身也是一门语言的艺术。
(2)文法经管之类的治国和管理型人才,人家英美国家不缺,它们缺的是中国的工程师,所以,选择理工科专业更容易出国,而且有高额的奖学金。所以,法律学科出国本身是比较难的。另外,相对于已经成熟的结果几十年发展完善的法学硕士教育,同样的道理,在对外交流方面,法学硕士肯定也更占优势,而法律硕士教育本身目前都还仅处在探索阶段,又是实践型应用型的定位,所以完整意义上的公派出国的机会对法律硕士而言就是基本上没有-当然,如果你愿意花钱自费留学,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现在的确有很多自费去国外学法律镀金或者深造的,我的好几个同事都是国外或境外名牌法学院的留学生(英国、美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等)。
(3)那么相对而言,哪些学校出国机会更大一些呢?实际上相当于问:哪些法硕院校国际交流更频繁一些呢?这是本次论述的重点,与法硕择校也有关系。
这里说的“出国机会”我们是广义的,包括公派留学、校际交流、暑期夏令营、短期学习、奖学金资助交流等等(注意:相关信息多去学校官方网站看看,这都长脸的事,学校愿意刊登显摆)。
这类大学可以分为分为4类(有重叠,重叠的性质越多的,机会越多):
第一类是“五院四系”这样的老牌法学院(政法类大学与文理名牌综合大学):学科实力靠沉淀和积累,对外交流也不例外。五院四系的法学综合实力较强,法学各学科发展平衡,因为交流历史长,机会多--中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法律教育都是被这9所学校垄断的,更何况该教育的对外交流呢?
五院四系又分为政法类和985综合名校两类,而像北大人大武汉大学这样的中国顶级法学院加985顶级名牌综合大学,机会会比单科性的政法类大学更多一些.
第三类是一流的财经外贸类外语类大学的法学院,如中央财经、贸大、上海财经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越是涉外经济活动越是交流频繁,也包括南开大学和厦大这样的经贸专业很强的985名校(曾有法硕去中国台湾地区或美国、日本交流)。
第五类是名牌理工科大学:这类学校有的法学实力很强,如清华、上海交大、西交大、同济等等,大部分属于新型法学院,本身就在大力复兴法学学科,对内是广挖人才,对外就靠国际交流(先借重学校的整体牌子、国际影响力与交流渠道)。比如同济大学是中国教育交流的对德窗口,所以,法硕去德国法国留学的机会也是有的(德国是大陆法系鼻祖,我的本科母校同济大学与德国的关系不是一般的好,是非常非常的好)
我以前给大家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清华大学,虽然是理工大学,但借助的是顶级的综合品牌、一流的法学实力等因素,对外交往也很发达;一个是复旦大学,虽然法学说不上全国一流,更不是顶级,但是凭借复旦大学这一顶级品牌等因素,对外交流很发达,看看复旦大学法学院的国外合作与交流院校,哪个不是世界上响当当的法学院,复旦几乎每年都有法律硕士海外交流机会,如复旦的美国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法学院LLM项目。
武汉大学、北京大学和人民大学就属于性质重叠比较多的:五院四系之一、国际法国家基地、985文科名校、财经学科也非常强,后两者还有很重要的特殊地理位置等,所以....您懂的!
切记,所谓“多”“发达”,也是相对的概念,大家看看前面我说的第2点就知道了-英美更欢迎科学技术工程方面的人才(读永平法硕网站的文章,我也最怕大家断章取义,不注意上下文,不注意前提条件或缺乏相对的观点)。
国际交流多的法学院,都有国际交流专栏,比如:
(4)目前高校法律硕士出国留学的方式主要包括:外国律所实习、外国法学院交换生、外国法学院暑期夏令营、国际合作项目(如北大某人权法合作项目)、海外游学、海外实习等等,其实整体比例依然偏低,因为中国大学的国际化程度本身就不高。所以,能够入选法学院的出国留学或国际交流机会的,都是法律硕士中的佼佼者!
除了“走出去”,还有一种交流合作叫“请进来”,简单说,就是将国外的教材、学者、律师、法官、外资律所、跨国企业等请进来,开设课程与讲座等等,典型的如交大的跨国企业商事法律人才培养,相当于在“国内留学”-其实这种方式以后各法硕院校更应该广泛普及,受惠面更大,尤其是一些法学尚不太强的外国语大学!
(5)还有一条途径就是先考法学博士(尤其是名牌大学且特定法学分支学科排名全国前10的法学院,不限于国际法)再寻找留学或国际交流机会,这样机会会多很多,因为毕竟层次上去了,而现在高端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国际交流是非常活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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