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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哲学专业考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第一部分:学员往来邮件

    邮件1(2010年4月14日):

    “李老师: 我考了358(备注:2010年中国政法法硕复试线为345分,而且复试由较难的综合素质型重新调整为以前比较容易的传统型复试,最近通过其法硕同学确认其已经顺利入读中政法硕,当然,她也可能复试通过后给我发过短信,只不过我忘记了),我刚刚面完中政法的法硕,还要到20号知道成绩,出来再告诉您~”

    邮件2(2009年6月17日):

    “李老师:您好!
    在您的笔记P15中说到天然孳息的例子是果树上的果实,学生觉得这个例子是错误的,首先,孳息必须是独立存在的物,果树上的果实没有脱离果树不是独立物。所以只能说采摘下来的果实是孳息。
    冒昧的指出这个这个问题,希望对老师的笔记的完善有所帮助。
    祝工作顺利,合家幸福!
                                                                                吴XXX ”

    邮件3:(2009年5月8日)

    “李老师:您好!
    在看您的笔记时,发现两个小错误:
    P34  倒数第三行原文:债权人还有选择要求债权人人承担。应“ 把第二个债权人改为债务人”
    P42  倒数第一行原文: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应该把“定作人改为承揽人”。
    虽然这两个小错误不影响整体理解,但是为了更好的完善笔记,还是鲁莽的帮您指出来。
    祝工作顺利!
                                                                                吴XXX  ”

第二部分:我的一些感悟

    以上是2009年4月24日购买了《永平法硕笔记(第6版)》的中山大学哲学专业的学员小吴同学对我发出的“2010年邮件回访”的email回复原文,以及备考过程中对《永平法硕笔记》可能的存在错误而给我email发的建议。

    新版笔记录音购买程序详见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1411&nowmenuid=501203&previd=0这也是我专著写作+公益捐赠的筹款途径,目前我的企业法务专著《国企法律顾问路在何方》已经出版,大家可以上当当网、亚马逊网、京东网等网上书店购买该专著,因为该专著是涉及法律实务的书籍,不是考研书籍,所以,主要适合在读法硕、法硕毕业生或企业合同法务工作者使用,另外,也欢迎法硕考生继续支持和一起参与免费午餐等公益项目。

    尽管是学哲学的,但法硕在读期间,小吴学姐发表过商法方面即关于《保险法》修改与保险利益方面的学术论文

    2013年,小吴学姐法硕毕业,去向暂不详。不过我这里推介一下当年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http://edu.people.com.cn/n/2014/0403/c383263-24817664.html,对法大这种以法律学科为主的政法类大学就业的主要地区、行业、就业层次等有全面的了解,这一届正好是小吴学姐毕业的哪一届,如果想了解后续几届的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生就业现状,大家可以百度相关就业质量报告,都是公开发布的,是教育部的统一要求,2015年、2016年的都已经发布了。

    结合小吴学姐的相关经历,我谈谈自己的一些感想吧。

    1、关于小吴提出的笔记错误的说明

    我一直认为,没有辅导资料是完美或者说是没有错误的,而且错误原因多种多样,作为典型文科专业的法律学科尤其如此,所以,我在《永平法硕笔记》的最后一页中明确要求:如果你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建议或发现任何错误,请及时给我发邮件( 13520569164@163.com),以便我通过“补充单”及时更正和补充(pls send your opinions to my email without any hesitation while you find any possible error hrerinunder or have any suggestions  to my Yongping JM Notes. I will soon update or revise related issues by way of BGR form)。

    在此,特意对小吴指出的错误作个解释:债权人的确应该改成债务人,应该是个明显的笔误,但关于“承揽人”的修改并不成立,笔记本身没错;而关于天然孳息的严谨说法,目前学术界依然有争议(“独立性”的含义),但作为法硕考生,理解到《笔记》这个层面了即可,所以,笔记也不需要修改。

    另外,为什么《永平法硕笔记》以前每年都要推出近10个“补充单”?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每年都会有法律司法解释变动(从2月初-5月底)、新法硕大纲修改(8-10月左右才出台),这样,《笔记》就通过动态的“补充单”进行update 和modification,《永平法硕录音》也是类似的道理。

    2、关于法硕择校之“985、211迷失”,尤其是“211迷失”!

    在永平法硕择校3因素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1135&nowmenuid=500003&previd=500245,我专门提出了一个说法,就是“985、211迷失”,指的就是很多人错误地、简单粗暴地把985、211作为法硕择校因素甚至唯一因素,错误地以为985、211院校法律专业发展就业就一定很好(虽然很多名牌法学院也是985,但两者并无直接或必然的联系)。大家应该知道,985、211的评价体系是很偏颇的,主要针对综合大学尤其是理工科大学,单科性大学(包括法硕考生热门的政法类大学、财经类大学)特别吃亏!

    2012年之后,历经10年积累和跨越,应该说,985副部级院校的法硕价值整体上应该说都不差了,发展很快,哪怕是理工类。就法硕报考价值之法学实力而言,985院校作为新型法学院(老牌的咱们就不说了)清华大学、上海交大、复旦大学已经逐步进入顶级法学院之列,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紧随其后,东南大学、北航、北师大、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大等再随其后,都是比较全面的发展,华南理工、同济大学、北京理工、中南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还主要是知识产权法等相关学科,落后是手地理位置和学校前景拖累的兰州大学等。

    但211因为数量太庞大,还因为前述211评价体系的特殊性以及一些政策原因,211院校实力参差不齐,211法学院实力也是参差不齐,所以就一定要特别小心谨慎地一一亲自核实“择校3因素”。

    很多非211院校在本地区都是本省或本区域(多省)的主力法学院或特色法学院,比如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宁波大学、黑龙江大学、山西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侨大学、河北经贸大学、上海外经贸大学、河南大学、青岛大学、湘潭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等,尤其是广东的非211院校,如广东财经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还有北京的一批部委直属专业小规模院校:即将被合并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央党校、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以及北京市市属的首都经贸大学等非211。性价比超过很多211院校,尤其是一些211理工、农林、师范院校。

    当然,即使我说这些学校性价比比较高,也要注意我的“相对性”、我说的一些前提(有的是全国法学名校,更多的是省级中等法学院或一流特色法学院),而且,具体院校之间差别也比较大,还要调取基本数据!

    一直以来,我并没有说985、211就一定完全不用考虑,毕竟他们会影响一个学校的“品牌”(而这正是3因素论中最后一个因素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品牌,尤其是985 的地位会反过来促进法学院发展,毕竟发展一个文科,比发展一个理工科容易多了!而211,绝对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另外,即使要看重985因素,也要是其在具备一定的法学实力与沉淀为前提(比如,北师大法硕逐渐崛起,那也是经过至少8-10年的跨越式发展呀),要注意本地区的法学院布局,千万不要以为是名牌大学就怎么样--这种观念如果出在大家高考的时候尚可原谅(高考的时候很多人觉得只要考上名牌就行),但经过了4年高等教育后在择校的时候还简单地以为“学校好就任何一个专业都有竞争力”就很悲哀了!

    之所以这里谈这一点,是因为像小吴这种情况,中山大学是985副部级高校、广东高校的老大、全国老牌名牌综合大学,而中国政法呢?只是一个正厅级高校,2005年才勉强成为211,在北京地区中国政法如果比学校综合实力甚至排不到前10名(要知道北京的副部级985高校就有北大、人大、清华、北航、北理、中国农大、北师大等),但是小吴的选择错了没有?no!是越考越往底处走?no!单说法学这个学科上,中国政法大学比中山大学高出约2个数量级。当然,这是相对而言,中山大学法律硕士的报考价值也很高,毕竟地理位置也很好、985拥有知名度资金资源和学科支撑优势,而且其法学历史和实力并不差,全国知名法学院的地位是足够的,所以,如果仅仅讲的珠三角就业,中山大学的法硕,比中国政法大学强!

    最终,一所法硕院校的价值,一定是3个因素的综合:地理位置+法学教育实力+性质与品牌,不能只看一个因素!

    3、关于哲学专业背景的法硕的职在读与职业规划

    我一直强调:社会认为你们是什么样的而又做到了,即“名副其实”了,那你的竞争力就有了

    作为一个哲学专业的大学生,社会对你的第一印象是“思维非常缜密,逻辑非常清晰,论证非常有利”,这个能力外化出来,就是你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笔功底--这是哲学背景的法硕的重要本钱。虽然哲学本身跟法律学科没有什么关系,但哲学科班生的这种能力在法律硕士身上同样重要,即哲学功底通过3年法律学习演化成:严密的法律逻辑,缜密的法律推理,高超的法律文书撰写技巧、法庭辩论的表达艺术.....等等。这就是哲学学科法律硕士的独特优势,你必须发扬光大,即我们说的“扬长”。这年头,特色就是优势,人不可能面面俱到。

    当然,哲学学科的劣势也很明显,一般来讲,其应聘企业法律事务岗位的话(这是法律硕士毕业生最大的一个就业去向),这个专业背景就不具有相对竞争优势。所以,哲学考生更要瞄准党政机关公务员,提高公务员考试能力与技巧;在日常法律学习中更要多学习、多实践、多写作、多研究、多参与科研课题等,这就是所谓的“补短”!

    很多人,是通过法学实习实践,也就是实力能力,从而摆脱了对本科专业的依赖,或者摆脱了本科专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当然,学术研究也是一个努力途径,比如小吴学姐撰写关于《保险法》修改与保险利益方面的学术论文,就会逼着你去系统的学习相关领域的法律法务,同时提高写作能力!你去保险机构面试,人家先看你是本科哲学的,可能会觉得不对口味,但这篇学术论文一拿出来,可能态度和机会就完全不一样了!!

    关于“补短”,请认真阅读我网站就业专栏专文李志勇学长谈在读法硕如何提高就业竞争力(3.0版)》: 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0108&nowmenuid=500028&previd=500091,越是非外语类、非财经经贸类、非热门理工类的法硕考生,越是在这些点上要比别人付出更多,越要沉下心来,越要有“哀兵”和“笨鸟”的心态。

    2010年,永平学员、地理学专业的小郭也考上了中国政法大学法硕,相关介绍详见专文《济南大学地理专业考上中国政法法律硕士》: 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1185&nowmenuid=500213&previd=501183  ,里面我也解答了很多你们关注的法硕在读职业规划问题,小郭学长毕业后留在了北京,进入财经系统的国家级协会工作。

第三部分:六道法硕测试题

    19、简述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一样从基本定义、构成、法律后果等角度分析,不管教材上是如何排列的,你都可以按照这个逻辑提取出来,做题多了,给分点与关键词你也就知道了,这样才能变成自己的东西;注意结合《合同法》,并区别于合同法)
    20、简述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异同(间接故意,一定要记住一些常见的例子,不然你永远不能理解“放任”到底是个什么东东)
    21、简述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两者的构成要件你若掌握了,就算不看书,你从要件出发,也能自己总结出两者在某些方面的重大区别,这时候,再对比书,你看看你自己的总结漏了什么、错了什么,这漏了错了的,往往就是考试的“陷阱”,或者是你要重点花精力去记忆和理解的;正当防卫可以结合“于欢案”进行分析,包括复试面试或复试笔试的灵活作答)
由此引出2017年大纲新新增的理论考点【正当化事由】,包括其基本概念和分类!
    22、简述一般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这是很基本也是很重要的基本刑法理论与概念,有人总问刑法怎么考?考什么?其实就是没有去做题,我相信,经过系统真题训练和单元强化训练的人,一定在单项多项选择题(含判断对错与干扰项)、简答题、法条分析题、案例题甚至辨析题中碰见过,深度、角度、广度(与其它考点揉在一起)各不一样,所以,仅仅一个简答,不过是最基础的起步,年限、主观、徒刑以上、计算起点、年龄等,都暗含很多考点)
    23、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当你答完此题的时候,立马结合“表见代理的几种常见情形”一起强化理解,这不过就是从一般到具体的法理学里面提及的“演绎推理”思维;2017年法硕真题已考,属于传统重点,我当年虽然在考前列了这个题目,但实在没什么好“炫耀”的,因为太重要、太基础)
    24、简述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和类型。(Unjustified Enrichment,每一个人,心里都有1、2个典型的不当得利或无因管理的小案例,当然,他的法律后果更是重要,尤其是涉及到不当得利的返回范围和主观是否善意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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