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山大学法律硕士3学期制谈法硕培养与就业
发布时间:2013年8月20日 16时23分
我对中山大学法硕的点评详见专栏:http://www.ypjm.net/ns.asp?previd=500518&nowmenuid=500379
广东法学院布局与就业简析详见: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1237&nowmenuid=500003&previd=500245
从中山大学2013级在读法律硕士小徐的微博交流与留言中得知:
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培养中推行“三学期制度”,该制度有别于传统的一年两个学期,中大法硕额外岔出一个小学期(通过缩短暑假等措施),在这个小学期内,法律硕士将主要安排如下3项内容--
- 安排一些辅修、公共课等选修课程。
- 安排法律实习、课程设计、科研训练等实践教学环节。
- 安排国内外知名学者开放型课程、学术论坛等学术活动。
这种三学期制度,目前在国内小部分知名大学中试行,不限于中山大学,而且,即使在中山大学内部,也不限于法律硕士专业,其他专业也有。
对于这种新设置与培养机制,我持肯定和乐观其成的态度,但我不去评论其优劣之类,更多的,从一个法硕过来人和法硕指导者的角度,我认为它带给我不少对在读法硕生涯与法硕职业规划的思考:
- 法律硕士不能只是看法律方面的书籍:天文地理、经管文史哲、人物新闻等都要涉猎,提高综合素养和能力,提高视野和思维。大家可以先听听永平法学院网站中我的录音讲解《我给在读法律硕士推荐的4类阅读书目.MP3》: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L-mG9GaBYcg/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大学生自杀?为什么会有那么大学生存在心理问题?为什么很多大学毕业生难以适应社会和工作?为什么用人单位常说我们毕业生只会读书不会做事?为什么大学生的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抗压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弱屡屡成为争论的的焦点?为什么一个优秀的法律学子甚至法学教授,最后会自己去知法犯法?。。。一系列问题的提出,都涉及到一个人的素质能力、世界观价值观、人格等这类看似虚无但却真真切切存在东西。
学一些天文地理时尚艺术,您会与别人有了更多的沟通话题,你会无形中修身养性,懂得劳逸结合,发现生活的意义。学一些经济学管理学的东西,您会不知不觉中有了经济的思维、有了竞争的意识、有了市场开发的意识,想着去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协调能力和领导艺术 。学一些文史哲的东西,具有了哲学的思辨、掌握分析问题和看待社会的科学与理性态度、以史为鉴来指导自己的人生,看问题不再那么偏激、那么片面、那么愤青,而是去思考这如何解决问题,哪怕是局部地解决,并采取行动。看一些人物传记,您才发现,人不能随随便便成功,背后原来都有心酸、困苦和迷茫,要想成功,不仅要创新、勇气、机遇、情商,原来也还要坚持、忍耐,原来老祖宗说的“苦其心志饿其体肤”并非成功者的吹嘘--人生需要榜样的力量,人生需要偶像,人生需要外在的动力。
- 法律硕士的实践是何其重要:这从其定位早以看出,也是外人对法硕的一个整体印象甚至优势,所以,这是必须去做的,否则,会毁了法律硕士这个品牌。律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企业的法律实习,可以主动出击;法院检察院和国家机关的法律实习实践,则更多的会依靠学校的统一安排与协调。实践的过程,不仅仅是为了简历上多一笔记录,而是在实践中用心去观察,去观察周围的人和事,去观察这个社会,去观察前辈的言行举止;用心去思考,思考前辈为什么比自己优秀,思考自己可以给实习单位做些什么,思考自己该定个什么样可信的实习计划;用心去做事,去从哪怕很小很不起眼的事情做起,从小事情中琢磨人生的真理,去通过做事来体会法律工作的不易,去掌握法律运用的技巧,通过点点滴滴的工作,去体会什么叫责任、担当、服务和精益求精。
不要害怕前辈给您派小活零活、不要怕同事给您穿小鞋、不要怕别人会对您的工作指指点点、不要怕自己刚离开校门还对业务一窍不通,这就是社会、这就是生活,什么都是从0开始,不要把自己当成精英、高材生,我们很普通、非常普通,正式参加工作也一样--除非,您是官二代、富二代,这话当我没有说过!
- 法学学术科研能力不是学硕的专利:大家都说整体上法硕的学术能力输给了法学硕士,而且在就业中很多法律硕士也吃了这方面的亏。但整体不代表一切,尤其在中国这种法学招生大泛滥的前提下,我们也常能发现学术优秀的法律硕士和法律学得一塌糊涂的法学硕士。我要跟您们说:法硕可以也必须在学术科研方面大有作为并展示优势。
当然,法律硕士从事学术科研,即使同样是做课题、同样是写论文、同样是专著,我们法律硕士做的课题、论文、著作,不需要去深入细究一些所谓的概念和僵化的理论,但一定紧扣社会现实、紧密联系行业与具体业务,通俗易懂,能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能得出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能推动法律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政法大学近年已经开始在法律硕士中推行学术科研课题制度,所选课题无不具有相当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但同时,又能提高大家的学术和理论水平,更重要,以此推动大家的法律系统学习和深入的专业研究,做到毕业后“肚子里有货”。
这些年我面试的很多法律硕士毕业生,都开始参与具体法律科研课题的研究或调研,也常常有高水平的法律论文发表。前年我面试的一个法硕毕业生,结合自己在学校做的一个课题,出版了自己独立撰写的关于医疗侵权的专著--我觉得,这都是一个好的现象。越是名牌大学,越是老牌法学院,在这些方面越是做的好一些。
大家可以看看永平法硕网站永平法硕前辈专栏的专文《上海电力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小邓考上上海财经大学》: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1336&nowmenuid=500213&previd=501183 。从公开渠道我们亦能知道小邓法硕在读期间已经发表3篇论文,很好地将自己的本科专业和财经特色法学院的特点发挥出来了。
- 关注学术前沿与实践的前沿热点也是法硕的必修课:听讲座,有法学教授们的法学前沿和学术动态,也有法律实务一线工作者这类实务行家的敏锐观察与高屋建瓴的剖析。我常说,一场“有用”的讲座和学术研讨,对您个人而言没有标准:可能是主讲人的个人经历,热血澎湃激励着您让您的人生目标更加坚定并以其为榜样而奋斗不休,此为有用;也可能是主讲人的主题将您带入一个全新的陌生法律领域,这个领域最终却成为您一生的职业追求,此为有用;也可能,只是让您捕捉到了该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此为有用;也可能,您从主讲人的言行举止中产生了对人生的思考或让您消除了心中的哪怕是一丁点疑惑,此为有用;也可能,是主讲的内容让您明白了某个法律职业的待遇、职业前景、能力、素质和要求,此亦为有用。。。
从另外一个角度讲,趁着您的职业尚未定型,多听听这些走在时代前沿的领军人物的教诲,对人生何尝不是一种滋润和哺乳--我们不必限于法律类讲座。 态度决定行动,别问我所谓的“看历史书对找工作有用吗?实习对找工作有用吗?写论文对找工作有用吗?听讲座对找工作有用吗?”当我们脑海中满是这种功利的“结果论”“目的论”的时候,您会发现,自己已经寸步难行,自己已经畏首畏尾,自己已经落在了别人的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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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论述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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